政府信息公开

对燃气经营企业、供热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的频次上限

发布日期: 2025-03-04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检查频次上限:燃气经营企业和供热企业一年检查上限两次,如有举报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