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据
 发布日期:
							2025-03-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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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事项: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印发,(建市〔2022〕59号)部分修改)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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