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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0-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人大五次会议第71建议的答复

李振宁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晋政办发〔202141号)工作要求,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印发了《晋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指导规范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一、总体情况

按照《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2021-2025年)》,我市总体任务是:“十四五”期末,完成43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其中城区274个(后有12个小区纳入拆迁范围调整为262个)、高平市92个、阳城县35个、沁水县31个、陵川县2个、泽州0个。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项目调整,实际我市在“十四五”期间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需完成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计504个。其中:城区262个,高平市136个,阳城县56个,沁水县48个,陵川县2个。涉及户数57048户,涉及楼栋数6276栋,涉及住宅建筑面积608.53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22.4亿元。

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92个,其中城区190个,高平市96个,阳城县56个,沁水县48个,陵川县2个。累计完成改造377个,其中城区190个,高平市96个,阳城县41个,沁水县48个,陵川县2个;正在实施改造15个,为阳城县。累计完成投资约19.04亿元。

2025年计划实施改造127个,其中城区72个,高平市40个,阳城县15个(续建)。预计总投资约3.36亿元。目前,城区72个老旧小区已完成前期手续开工建设;高平市正在办理前期审批手续,预计6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阳城县15个已经全部复工,上述项目预计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完成改造。届时,按照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工作要求,我市将全面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方面,各县(市、区)在具体实施改造过程中,根据老旧小区具体情况,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集合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一区一策”原则,主要围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消除安全隐患、解决民生需求三个方面确定具体改造内容。主要内容大致为:道路拆挖铺设、水暖气电雨污等主管网改造、增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筑屋面防水维修等基础类改造;新增景观绿化、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完善类改造;智慧安防设施设备等提升类改造。

以城区为例,在已完成改造的190个城镇老旧小区中,

基础类改造内容完成:道路拆挖硬化铺设约1331公里;拆除各类围挡围墙约9673平方米;供水、供热、雨污、通信电力等各类管道铺设更新约488公里;外立面粉刷约86万平方米;屋面防水修缮约30万平方米;生活分类垃圾箱增设500余组。

完善类改造内容完成:新增景观绿化约11万平方米;新增机动车停车位约3269个;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约7544个;新增体育健身器材约75套。

提升类改造内容完成:新增智慧安防设施约131套。

另外还实施了消除路面高差、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扶手等适老化改造;畅通机动车道和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改造;增设路灯照明等亮化改造。部分具备条件的小区还实施了透水铺装、雨水调蓄等海绵化改造。

三、长效机制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始终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把老旧小区改造长效治理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做到“硬件改善”与“软件升级”相统一,实现人居环境与管理模式“双提升”。

在改造后长效管理方面,一方面对于改造后相对条件成熟的小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长效管理运维机制,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1+3”的物业管理模式,推动社区工作人员与物业管理人员‘双向进驻、交叉任职’,形成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另一方面对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困难的散、小、老小区,通过“四个一批”(自建、整合、带动、兜底)破解路径,实现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物业党组织全覆盖、物管人全覆盖,达到“三有四保”(有队伍、有制度、有监督,保安全、保清洁、保维修、保养护)目标,有效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步路”难题推动建立后续长效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改造成果。

通过实施老旧小区的改造,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小区“颜值”、丰富了小区“内涵”,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增强了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质。

我局将一如既往的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加大督促力度,积极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政策性资金申请力度,多措并举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切实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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