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0-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0号建议的答复
靳平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动产过户中违建情况区分对待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晋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中,住建局的职责是:负责施工和建筑质量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协调县级住建部门完善工程施工、建筑质量等手续及维修资金的追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业和企业的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主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实行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对失信房地产企业进行惩戒;对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提出处理意见。
您意见中提到的对既有小区存在因违建情况影响不动产登记和过户的分级分类处置建议,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依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保障住户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