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0-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9号建议的答复
靳娜代表:
您提出的(或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市区改扩建道路未验收路段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道路验收专项工作组,督促检查的问题。2022年3月1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晋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晋市政发〔2022〕5号),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纳入联合验收范围,明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联合验收工作的政策指导和行政监督,作为工程联合验收的牵头部门,负责联合验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古书院街东段(泽州路—景忠路)路段改扩建工程已于2025年3月26日完成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单位也已移交给交警部门进行管理。
二、关于试行“预验收”制度,在正式验收前授权辖区街道办履行临时管理职责的问题。制定了《晋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将验前指导列为必要阶段。为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资的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市住建局出台了《市直已完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推进方案》,实行“周调度,月专报”工作机制,同时对已完工项目先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移交。
感谢您对晋城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