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4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47号建议的答复
靳朝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更新中留存历史记忆与乡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精准把握我国城市发展新态势,对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城市发展已进入更新提质的关键阶段。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既要聚焦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更要坚守历史文脉保护的“底线”,妥善处理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深度融入城市更新全过程,让城市的空间品质与文化魅力相得益彰。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与配套政策,为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提供坚实指引。2021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为历史文脉保护划定刚性“底线”;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街巷格局、空间尺度与景观环境,珍视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与景观,延续历史风貌”;2023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特别强调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在老城区格局肌理、历史建筑保护等方面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为各地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清晰指引。
我市在城市更新实践中,始终坚守历史文化保护初心:一是严格对标制度要求,将保护“底线”作为更新工作的根本遵循与行动引领;二是推动活化利用,创新传承路径,通过“补短板”“微改造”“针灸式”更新等方式,深入发掘典型民居、传统街巷的风貌特色与历史文化内涵,让历史遗存自然融入当代生活场景;三是引导多方协同参与,优化更新实践,从规划、土地、产业、建筑、交通、生态、安全等多维度组织专家调研研判,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面向新形势,我们将在政府主导基础上,进一步引入社会力量与资本,以高科技赋能保护传承,拓展思路、创新方法,推动历史文化遗存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让城市历史记忆在更新中持续焕发活力、彰显时代新韵。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指引,在创新实施模式与留存历史维度上深化探索、强化实践,不断提升城市更新工作质效,全力打造全国城市更新标杆样板。
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