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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1-12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117号提案的答复

张光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城镇燃气企业整合,提升城市燃气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所辖的6个县(市、区),共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28家,其中:国有企业10家、集体企业2家、民营企业16家,集体、民营企业占比达64%。我市管道燃气用气价格长期存在不统一问题,就居民用气价格来说,主城区1.15元/立方米(由市政集团燃气公司供气),泽州县1.6~2.4元/立方米(由铭石公司供气),高平市1.9~2.1元/立方米(由高平长焰公司供气),阳城县1.9元/立方米(由阳城森众公司供气),陵川县2.0~2.2元/立方米(由陵川惠民公司供气);沁水县城1.4元/立方米(由沁水沁源公司供气);其他乡镇多数由民营企业供气,价格在1.3~4元/立方米。

二、主要监管措施

2023年6月,山西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山西省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方案》,将我市确定为全省唯一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试点城市,要求在保障民生用气基础上,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整合,实施企业退出机制,减少企业主体数量,实现城镇管道燃气行业运行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我局经认真研究,起草形成了《晋城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4年1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月29日市政府办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一县(市、区)一企”整合模式,即各县(市、区)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一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本区域整合改革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整合工作,有序推进管道燃气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区域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同域同价等工作。

为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我局采取定期督导、及时调度和工作提醒等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动整合工作落地见效。6县(市、区)确定6家整合实施主体,22家被整合企业。目前,沁水县,已与8家企业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全面接管4家企业;高平市,已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整合主体,准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阳城县,华新集团已通过下属3家企业统一由华新城燃公司管理,阳城市政集团正在对其他3家企业进行收购谈判;泽州县,铭石公司与市政公司已就组建新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框架协议,已与3家企业就整合协议完成谈判;城区,西上庄主管道已接通,市政公用集团正在实施入户换表工程;陵川县,仅一家管道企业,已实现“一县一企”。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对照6月完成整合任务的时间节点,加快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整合接管、谈判收购等工作开展,及时掌握整合进度和存在问题,指导制定解决措施,分类有序实施整合改革,推动管道燃气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感谢您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