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3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1-12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重试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375号提案的答复
桑伟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黑名单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执行山西省住建厅关于修正《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20〕67号)的相关规定,其中已明确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黑名单企业的列入、修复、退出条件,我局为执行单位,不宜再重新建立黑名单相关制度。
感谢您对建设工程造价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检索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