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46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TA0462号提案的答复
共青团晋城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青年群体住房环境 促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晋城市政府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晋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晋城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对青年人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青年人住房保障方面
我市自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坚持“租、售、补、改”并举,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为主体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满足不同群体住房需求。即:低收入家庭家庭承租公租房,有条件家庭购买经适房,买不起经适房家庭发放租房补贴相结合方式,实现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全覆盖。
以上各类房源已将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进行保障,包含有青年人群体,特别是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对象为青年人群体。
二、青年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
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要以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为出发点,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配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工作要求,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保障”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
目前,我局正在以“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的工薪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核心,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起草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政策出台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首先把城镇住房困难的工薪群体和引进人才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建立配售性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同时积极与当地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对学校、医院的单位职工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青年工薪群体提出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轮候库,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青年人配建公租房方面
我市自2016年以来实施配建公租房政策,2025年5月28日,城区住建局发布配建公租房申请公告,将来我市城区务工、就业人群纳入配建公租房保障范围,并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以上务工、就业人群以青年群体居多,特别是新就业无房职工,特指大学毕业不满五年在我市城区工作的青年。目前,正在受理审核阶段。
四、公租房管理方面
自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以来,陆续将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进行保障,特别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一)申请受理方面
为实现我市群众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一次办,今年以来,山西省住建厅等11部门出台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我局已联合9部门起草我市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实施方案,确保群众申请公租房线上一次申请办理。同时,我局正在对我市所有县(市、区)公租房的保障群体、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和轮候制度等进行梳理统一,统一以后,全市申请公租房均为一个标准,并且实行线上办理,接受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监督,确保公租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严格落实准入退出
一是严格准入程序,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等严格在政策规定和法定程序框架内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坚持“三审两公示”准入程序,已建档的保障对象,全部对其户籍、收入、住房、家庭财产等申报情况进行逐户逐人审核,对有举报的家庭进行详细调查取证;城市棚户区改造对象也要通过民主评议、社区(单位)公示等程序。二是严格退出机制。坚持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即:每户建立一份档案,全面留存申请、住房分配、年度复核等资料。在此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对保障性住房的居住人员、房屋使用情况入户进行抽查,实行举报必查、查实必纠,对存在转让、出租、空闲6个月以上等行为的,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回。三是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实行“一年一申报”,执行年度复核制度,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
(三)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在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环节中,坚持一切在阳光下作业、在监督中进行,组织监察机关、公证部门、申购家庭代表、和新闻媒体对每一个程序进行跟踪监督,房源、保障对象全部在媒体公示,分配过程实行现场公开抓阄,同步荧屏公示分配结果,确保不出现任何人为干预。同时,对特殊困难家庭、二级重度残疾人、政府引进人才、烈军属、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转人员、孤老病残家庭,在充分公示后实行优先配租配售,其他家庭统一轮候分批次解决。
(四)后期管理
建成后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确保为住户提供“经济”但不打折的优质服务,对于租赁型的保障性住房,协助管理单位加强对住户情况的动态管理,管理单位定期对公租房小区的承租人进行入户走访,确保无转租、转借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踔厉奋发、担当作为,继续推进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保障性住房的适配性,加快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更好发挥对惠民生、稳增长、防风险、促转型的积极作用,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