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函〔2023〕1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2022年6月以来,我厅会同省人社厅在全省开展了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各市已完成调查处置的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建设工程项目查处典型案例
(一)违法建设问题
1.项目名称:云璟兰庭小区
建设单位:长治市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5565796011)
总包单位:山西园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1583302835Y)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处置措施: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长城罚决字(2022)第41010号、长城罚决字(2022)第41013号)。
(二)违法发包问题
2.项目名称:山阴县府东花苑B座商品住宅项目
建设单位:山阴县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21MA0GW0KG45)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将桩基施工违法发包给非总包单位。
处置措施: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依法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山住建法罚字(2022)第11号)。
(三)违法分包问题
3.项目名称:金沙国际二期翡翠央著小区(一期)
总包单位:君泰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00MA0H9QF32W)
分包单位:山西筑煜路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00MA0GRYXB1K)
存在问题:总包单位将桩基施工违法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超资质承揽桩基施工。
处置措施:朔州市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总包单位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5号),对分包单位超资质承揽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6号)。
4.项目名称:三文阳光城
总包单位:宙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599139825E)
存在问题:总包单位将防水施工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
处置措施: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总包单位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晋市城罚决字〔2022〕第261号)。
(四)转包问题
5.项目名称:阳泉市洪城北路西侧桃宸悦府一期4#、5#楼项目
总包单位: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81720856931J)
存在问题:总包单位主体工程转包给阳泉易和建筑施工劳务有限公司施工。
处置措施: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总包单位转包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阳城罚决字(2022)第41-1号)。
6.项目名称:孝义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三贤路片区(二期)异地安置项目
分包单位:平潭安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47QJJ1K)
存在问题:分包单位劳务施工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
处置措施:孝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分包单位转包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吕(孝)城罚决字(2022)第007号)。
(五)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问题
7.建设单位:山西宸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3MA0KLQRJ8B)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在办理阳泉市洪城北路西侧桃宸悦府一期4#、5#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处置措施: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建设单位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阳城罚决字(2022)第40-1号)。
对上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责任单位及其在我省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均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同时,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晋建市字〔2018〕345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晋建房规字〔2022〕156号)等相关规定,记不良信用信息一次,扣减企业信用得分。
(六)项目经理履职问题
8.项目经理:王海斌(注册编号:晋2142012201435431)
存在问题:在担任山阴县府东花苑B座商品住宅项目的项目经理期间,存在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违法行为。
处置措施: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依法对项目经理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山住建法罚字(2022)第12号)
9.项目经理:陈继新(注册编号:晋2142010201106489)
存在问题:在担任万豪雅苑住宅小区的项目经理期间,存在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违法行为。
处置措施:朔州市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项目经理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1号)
(七)项目总监履职问题
10.项目总监:周詹风(注册编号:14007727)
存在问题:在担任稷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楼综合楼建设项目的项目总监期间,存在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违法行为。
处置措施: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项目总监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稷建综罚决字(2022)第014号)
11.项目总监:牛泽飞(注册编号:14004823)
存在问题:在担任山阴县府东花苑B座商品住宅项目、万豪雅苑住宅小区的项目总监期间,存在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违法行为。
处置措施: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朔州市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依法对项目总监未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山住建法罚字(2022)第13号、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2号)
对上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员,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责任人员及其在我省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均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同时,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晋建市字〔2018〕345号)等相关规定,记不良信用信息一次,扣减人员信用得分。
二、企业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典型案例
(一)企业资质申报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12.企业名称:山西众博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00MA0M90K54Q)
存在问题:企业升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经核查,该企业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业绩不属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3.企业名称:山西祥瑞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L0P8H48)
存在问题:企业升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经核查,该企业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业绩不属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4.企业名称:山西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3MA0LC3851R)
存在问题:企业增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经核查,该企业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部分职称人员证件不存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5.企业名称:山西省长治容海电力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713638899N)
存在问题:企业增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经核查,该企业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部分职称人员证件不存在,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对上述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单位,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不予核准企业资质许可,自不予核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行政许可,并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同时,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晋建市字〔2018〕345号)等相关规定,记不良信用信息一次,扣减企业信用得分。
(二)企业资质监管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16.企业名称:山西天屹基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0MA0KJPCR4A)
存在问题: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接受监督检查时,提供的整改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部分职称人员证件、职称评审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17.企业名称:山西承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4MA0MA9PQ8U)
存在问题: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接受监督检查时,提供的整改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人员社保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18.企业名称:山西康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23MA0LLQL64L)
存在问题: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接受监督检查时,提供的整改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人员社保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对上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不满足相应资质条件的责任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撤回其相关资质,并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同时,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晋建市字〔2018〕345号)等相关规定,记不良信用信息一次,扣减企业信用得分。
三、开展部门联合惩戒
19.企业名称:河北诚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8MA07L62235)
存在问题:企业拖欠64名农民工工资129.93万元,由省人社部门推送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有效期截至2025年2月22日(长人社监列决字〔2022〕001号)。
20.企业名称:翱海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28MA44JLD95X)
存在问题:企业拖欠9人工资7.642万元,由省人社部门推送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有效期截至2025年8月3日(长潞城人社监列决字〔2022〕001号)。
21.企业名称:山西联大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祁县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7MA0K2F7P65)
存在问题:企业拖欠8名农民工工资24.93万元,由省人社部门推送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有效期截至2025年3月14日(祁人社监列决字〔2022〕1号)。
22.企业名称:山西鼎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HAYBK3G)
存在问题:企业拖欠12人工资11.0198万元,由省人社部门推送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有效期截至2025年7月24日(太人社监列决字〔2022〕02号)。
对上述由省人社部门推送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在有效期内,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晋建市字〔2018〕345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晋建房规字〔2022〕156号)等相关规定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做好处置工作,并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
四、工作要求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我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两年行动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关要求,一是持续加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要坚决落实好行业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充分运用建筑市场监管执法网格化体系和建筑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手段,与人社等主管部门加强执法检查联动,充实监管执法力量,通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的全覆盖;二是严格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及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工作,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分级处置到位,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该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要执行到位,该停业整顿的整改符合要求后方能继续从业,该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吊销资质的要坚决予以降级、撤销、吊销资质,杜绝执法“宽松软”问题;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我厅关于建立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联动机制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协同实施方案,规范工作各环节流程和时限要求,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持续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全面推动本地区建筑市场秩序稳定向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2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