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外事办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06 发布机构: 晋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jcgov.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外事办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路1019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198848;电子邮箱:wsbzh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外事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外事工作任务和公众关切,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遵循“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复核、政务信息发布、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审核发布信息37条。按时发布市外事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2024年度部门预算。二是按时编制发布市外事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三是根据主动公开内容及工作实际,及时设置更新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机构职能、部门工作等专栏。2024年,市外事办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事项;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及办机关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市外事办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进信息公开实效;坚持《市外事办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和《市外事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审核力度,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修改我办相关台账及审核登记表内容,增加公开时限栏目,设定专人负责审核认定其公开属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积极完善组织机构、部门工作、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法规文件等栏目,严格保证部门工作栏目每月更新、法规文件等栏目6个月更新的频率。全年无通报。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并报送自检自查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检查,确保有关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精准、到位;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力度;三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发布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

                                     晋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