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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财政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晋城市预算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请体检人员于当天早上6:50到晋城市财政局办公楼大门前集合,在工作人员陪同下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考生自理,考生带好现金,由体检医院当天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红底)1张、个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熟悉报到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交通工具,预留足够时间,避免因迟到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报到时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及具有无线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隐瞒不交的,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请假离开体检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天内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市财政局将尽快安排考生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和参加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六、防疫要求

1.来时签订《防疫承诺书》(附件2),如实报告本人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

2.如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须自行进行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体检报到时持本人48小时内呈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体检。凡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报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暂不参加体检,等待另行通知。

3.参加体检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等疫情防控“四要素”。

4.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10月上旬开始,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0356-206560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356-2065616

附件:

1.晋城市财政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2.晋城市财政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防疫承诺书.wps

晋城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