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乡镇常住人口和企业数量、规模等实际情况,每个消防工作站(所)配备3至5名工作人员,其中设站(所)长1名,由乡镇(街道)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兼任,确保其中至少有2名乡镇(街道)在编人员(可兼任)。

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

各行政村(社区)建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两委”委员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招聘消防文员经培训后派驻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协助开展日常工作。建有专职消防队的乡镇,专职消防队中负责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的人员可以作为消防工作站(所)人员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