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经开区总工会关于组建工会告知书
晋城经开区各企业:
为认真落实《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9号)文件精神,确保企业工会筹备金顺利返还,现将组建成立工会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组建工会模式
1.单独成立工会模式
适用对象:职工人数达到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
需报送资料(第一步):
(一)成立工会的请示(原则上请示需用红头文件)
(二)筹备组成员情况表
(三)职工花名表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联合成立工会模式
适用对象: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多个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经济组织,且地理位置相近或行业相同。
需报送资料(第一步):
(一)成立联合工会的请示(原则上请示需用红头文件)
(二)筹备组成员情况表
(三)职工花名表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组建工会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组建工会应遵循“依法、规范、自愿”的原则,主要流程如下:
1.向同级行政主要负责人汇报成立工会的相关事项,征得同意后,方可实行;
2.成立工会筹备组,按程序选举工会“三委”委员会;
(1)宣传发动职工加入工会并填写工会花名表;
(2)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向上级工会报送《成立工会的请示》、《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表》、《会员花名表》、《“三委”候选人名单》;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会员在100人以下的直接召开会员大会,100人以上的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后,企业向经开区总工会提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经开区总工会根据选举情况进行批复;
4.持选举批复办理法人资格登记证书、刻制工会印章、开设银行账户。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立工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支持工会组建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经开区总工会联系。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6-2130775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