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20-07-29 发布机构: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有关精神以及省编委《关于调整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晋编字[2017]25号)和省编办《关于调整设置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晋编办[2017]215号),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为晋城市政府派出机构;中国共产党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党工委”)为中共晋城市委派出机构,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

    一、机构和职责整合

    将晋城市北留周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晋城市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泽州县周村办公室、泽州县巴公镇园区服务中心等3个园区管理机构和职责,以及城区北石店工业园区的管理职能,整合并入开发区管委会。

原晋城市北留周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晋城市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泽州县周村办公室、泽州县巴公镇园区服务中心和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科技开发中心、富士康科技工业园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后勤管理中心、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节能环保监察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采购评审中心、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等12个事业机构建制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协调和推进开发区建设发展责任,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2.依法经授权或受委托行使市级综合经济管理和部分行政管理职权。统筹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规划的

制定和实施。

    3.统筹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在开发区的各项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研究,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要求,创新开发区运行机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

    4.负责开发区机构编制、人事干部聘任聘用等管理工作。制定实施人才政策,培育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探索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薪酬制度。

    5.负责升发区的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开发区对外开放合作,统筹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精准招商,组织开发区重大项目招商;建立健全项目跟踪服务制。

    6.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负责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资源共享、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营造亲商安商助商开发区文化,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7.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煤化工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8.统筹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开展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

    9.统筹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接并行使省、市依法赋予开发区的行政职权事项,编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0.制定园区各类融资扶持服务政策;负责财政预决算;负责国库收支和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11.统筹开发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履行开发区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12.协调有关部门派驻开发区相关机构的工作,协调金融等部门的工作。

    13.承办晋城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确定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置、建制和发展党员工作。

    3.研究确定开发区全局性和综合性重大问题;在中共晋城市委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

    4.负责开发区对外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5.承办中共晋城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