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数据局-机构法定职责

    单 位 简 介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晋城、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和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四)组织拟订全市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采集汇聚、确权授权和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数据管理和服务其他相关工作。

    (六)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统筹拟订全市数字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监测工作。

    (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统筹全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市本级信息化领域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统筹管理、技术审核、评估验收等工作。

    (九)协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务大数据云平台系统及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十)负责智慧晋城调度指挥中心运行工作。指导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建设和运行。指导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指导全市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数据领域跨市合作。

    (十二)职能转变。市数据局要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为重点,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全市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聚焦数据发展战略前沿,加强数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数字经济领域跨市合作,构筑竞争新优势。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 构 设 置

    内设机构:综合科、数据资源科、数字经济科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

    联系方式:0356-2218910(办公电话)、0356-2218958(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