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04/2021-000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25日 |
标 题: | 关于分解下达晋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补助2021年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25日 |
关于分解下达晋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补助2021年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晋市发改投资发〔2021〕323号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凤禹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以晋发改投资发〔2021〕234号文下达我市项目前期工作补助资金,现予以分解下达(详见附表)。资金由2021年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中“新基建和基建配套专项资金”项下列支,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投资补助用途
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的规划研究编制、方案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投资补助要做到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成项目审批或日常经费类支出。请按规定据实列支,严禁截留、转移、侵占和挪用。
二、及时下达投资计划
请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转发下达。对具体项目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实行按季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山西省项目管理库调度管理体系,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根据需要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强化监督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县级发展改革局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质量等情况实施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监督检查。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及储备项目转化等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加强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政府投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县(市、区)要对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执行情况加强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表附后),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晋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汇总表(不分发主送单位)
2.晋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分发主送单位)
3.晋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分发主送单位)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