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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04/2021-0041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

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加强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的工作要求,为前瞻性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前期手续,依托“两库”(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山西省项目管理库)实现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提升2022年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成功率,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向我市倾斜,现就项目谋划储备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资金支持方向

县级发改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深入研究近期国家资金政策文件,全面掌握政策资金支持领域和申报要求,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项目谋划工作。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根据目前掌握情况,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方向主要支持9大领域26个重点行业,具体包括:

1、农林水利领域

(1)重大水利工程。主要支持引调水工程、水库工程、防洪治理、河道整治、大型灌区工程等。

(2)水生态和河流治理。主要支持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排涝能力建设、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型水库、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水文基础设施;

(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4)高标准农田建设;

(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6)现代农业支撑体系领域。主要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能力提升和制种基地、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

(7)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主要支持重点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

(8)生态保护支撑体系领域。主要支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和恢复、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重点国有林区管护用房;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0)国家以工代赈试点示范工程。

2、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配套设施。主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棚户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础配套设施。

3、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设施

(1)教育领域。主要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

(2)医疗卫生领域。主要支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3)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主要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4A以上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4)社会服务设施兜底。主要支持社会福利服务设施、退役军人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

(5)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主要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

(6)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建设。主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托育服务体系、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

4、排水设施建设。主要支持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排洪通道建设、防洪排涝智慧平台建设。

5、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主要支持沉陷区居民避险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接续替代产业平台。

6、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

(1)污水垃圾处理。主要支持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2)节能减碳方向。主要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城镇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减碳,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3)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主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项目建设。

(4)突出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园区环境污染治理,电力、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电镀、造纸、印染、食品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和设备提升改造。

7、煤矿安全改造。主要支持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升级、系统改造和工程建设,煤矿灾害治理工程技术支撑平台,煤炭储备能力建设。

8、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主要支持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9、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要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水土保持、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环境污染系统治理、突出问题整治和高质量发展等领域。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主要支持九大领域,具体包括:

1、交通基础设施主要支持铁路、收费公路、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

2、能源领域主要支持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城市配电网)。

3、农林水利主要支持农业、水利、林业。

4、生态环保主要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5、社会事业主要支持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养老、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

6、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

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供水、供热、供气、地下管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8、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

9、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

(一)发挥专班工作优势。县级发改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应参照市发改委政策研究和项目谋划工作专班模式,组建成立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谋划工作专班,将一批熟悉政策、思维开阔、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专班,集中力量开展项目谋划和政策资金争取工作。

(二)抓紧项目谋划和储备。要对照国家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山西省项目管理库,谋划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注意事项见附件2)。落实分级负责、分领域推进制度,不断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形成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机制。

(三)提高谋划水平。贯彻执行《晋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履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审核遴选,杜绝虚假、重复申报。要加大专项债券项目的包装力度,对统一组织实施、分布范围广、单体投资小的“小散”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次立项、一体举债、分级负担。要加大策划力度,做到“肥瘦搭配”,满足项目有收益的基本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加快项目前期。国家将优先支持在建项目以及完成招投标程序的成熟项目,县级发改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用好山西省项目管理库调度管理功能,全面推动储备项目的规划、用地、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征拆、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困难,破解项目“报不上来”“通不过去”难题,切实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五)合理编报规模。储备项目必须取得当地政府同意,除申报上级政策资金外,其余资金来源必须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市发改委有关业务科室和工作专班业务人员的沟通衔接,围绕明年重点投向和有关规划明确的年度建设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建设需求、项目储备、财政承受能力等,合理编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需求计划。既不能误报漏报,更不能虚报冒报不报。

(六)严格报送时限。请县级发改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抓紧部署,务必于9月18日前,完成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第一批谋划项目的储备入库工作。9月20日前,市发改委向市政府专题汇报项目谋划储备情况,并适时开展督查通报工作。

附件:1.市发改委政策研究和项目谋划工作专班工作制度

       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省项目管理库填报注意事项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