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确保2022年春节期间市场商品供应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市区(含泽州县)范围内优惠供应面粉、食用油、猪肉、牛肉(清真)、蔬菜等主要副食品,请有意向进行春节优惠供应的企业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向市发改委提交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资质证件(一式两份),逾期未报者将不得参与,请各相关企业积极踊跃参加。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市发改委办公楼703室)
联系电话:2198996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