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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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晋城市发改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发改委门户网站(fgw.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414办公室;邮编:048000;电话:0356—6999088)。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以来,我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充实了人员队伍,明确了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对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及时上报和更新。

1、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工作、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法规文件、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目录清单、准入信息、法制政府和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答复等多方面内容。

2、公开形式和数量

主要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市发改委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晋城发改)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委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市发改委网站等发布政府信息700余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府规章类信息、法律法规信息、上级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数为20件,申请办结数为20件,都按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委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全面梳理了我委公开权责清单,并对落实提案议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同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对民众关心的重点内容进行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我委积极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不断完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在晋城发改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000余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的推进情况。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对网站的常态化监督力度,对有问题的文章内容进行及时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需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存在着一定的滞后现象,信息公开网络在便捷性和互动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我委门户网站资源,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完善各专栏的信息共享,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