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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开启新篇章!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运行

发布日期: 2022-03-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3月1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晋城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晋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孔建宁受邀出席揭牌仪式。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文海潮主持会议。

仪式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负责人同步会签了《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泽州县人民检察院、高平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市局法制支队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和启用,将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更好的保障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质效。长期以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通过案件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检警同堂培训等方式,持续加强检警协作,形成了良好的检警关系,实现了公安执法能力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

陈浩要求:

全市公安机关要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紧紧围绕《关于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办案水平,推进公安工作更深更稳更实开展。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成立侦协办的重大意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检察、公安机关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需要,对提升监督效能、统一执法思想、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与检察机关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

要更新监督理念,实现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全市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树立“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理念,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同时,强化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通过建立市县两级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努力营造检警双方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性互动氛围,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保障侦协办高效运行。市县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作为侦协办牵头部门,要按照边建边完善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要健全执法办案数据共享机制、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和听取检察建议制度。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共同提升能力机制,统一司法理念、司法尺度、司法标准,共同促进双方业务能力提升。

苏春华表示:

   希望检警双方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检警双方要充分认识到监督也是支持、监督也是协作,要共同贯彻落实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智慧借助”“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新时代司法监督理念,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希望检警双方进一步形成办案合力。要着眼构建“指控犯罪共同体”,减少认识分歧、统一尺度标准、规范司法行为,努力破解侦查取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协作配合,在深化共识、凝聚合力中促进司法公正。

  希望检警双方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统一办理的便利和优势,健全完善多层次沟通、分级分类处置、信息共享通报等机制,推动检警双方各层级的互动交流,实现检警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文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市局法制、刑侦、经侦、治安、食药侦、禁毒、网安、新研等部门负责人在市局主会场参加仪式,各分县局参会人员在各自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