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青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行轻微交通违法容错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对违停车辆处理时,我们坚持遵循“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铁骑灵活的特点,组织机动大队铁骑中队在市区重点路段和区域开展巡逻执法,动态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同时,探索建立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警告教育为主的制度,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减少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更多地体现人性化执法,积极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2021年1月22日,《行政处罚法》修订后,省厅交管局将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的问题制定实施意见。今年公安部交管局制定的便民措施中,一系列的交通违法处罚方式将发生改变。为避免与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制定的标准发生冲突,建议待省厅交管局制定实施意见后我市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出台相关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并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