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关于市人大七届七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关于市人大次会议第199

建议的答复

张培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8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局会将代表建议层报上级公安机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并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