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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七届七次会议第2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七次会议第279号

建议的答复

张淑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乡村主干道路旁车辆停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主干道路旁设置路牌明确禁止停放车辆和设置红绿灯、摄像头的问题。目前乡村道路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属地交通部门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建议属于交通部门管理的乡村道路由交通部门组织完善各类停车标志标识;属于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由公安交警指导在易发生交通拥堵的路段设置各类停车标志标识、红绿灯等,并加强日常巡察管理。各县区交警大队将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实施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即停即走的指示牌,并安装道路交通监控,一方面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另一方面又防止车辆久占道路。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号召司机朋友们规范停车、有序停车,切实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并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