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7/2020-000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3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开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交字〔2020〕1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3日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开展的通知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开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1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召集相关省份召开了隧道及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集中预警教育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省厅《“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晋交建管函[2020]11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推进规范红线行动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集中预警教育会议精神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
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和交通运输部隧道及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集中预警教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云南省临沧市云风高速公路安石隧道事故和我市阳城析城山隧道事故教训。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责任体系、防控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指示,在真学真懂、真做真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入脑入心、联系实际的问题,真正落实到质量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实际行动上。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地进行再部署,狠抓质量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单位应速将交通运输部隧道及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集中预警教有会议精神贯彻到基层,贯彻到一线,会议有关材料请于邮箱自行下载(sxsjttjgc@163.com,密码jtt2018)。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和要求,尽快制定本单位“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红线行动的组织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切实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企业。
三、开展自查、检查
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红线问题自查、检查工作机制。
(一)施工企业要制定自查计划和方案,认真开展自查,
排查本合同段存在的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各施工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掌握项目的风险隐患及关键控制环节,抓好红线行动落实。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服务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红线问题的检查工作,全面记录红线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四)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地方海事中心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抽查巡查,全面掌握建设项目存在的红线问题。
(五)市局对红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将红线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进行通报。
四、建立红线问题台账
建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服务单位红线问题动态台账,完整记录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红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已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做到闭合管理。
红线问题台账要逐级建立、逐级上报,各单位要做好协调,按照管理和监督权责,确保每个项目都纳入台账管理。
五、推动红线问题动态清零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服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参建企业,要狠抓红线问题整改工作,严肃问责触犯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服务单位红线问题动态清零;要根据自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及时更新红线问题台账。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3月)。
各单位要加强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切实将红线行动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政策依据、惩戒举措等宣传贯彻到基层一线,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
按照要求扎实推进红线行动开展。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红线问题零报告的项目、企业要重点检查,对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心存侥幸的项目、企业,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每季度末月20日前要将各自红线问题台账报送至市局公路科,邮箱: jcjtjshb@163.com,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格式见附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单位要对照问题台账对各在建工程项目的红线问题进行“回头看”。全面查缺补漏,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红线问题动态清零。
各单位要全面总结红线行动开展情况,研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总结红线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形成长效机制,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红线行动年度总结报市局公路科。
联系人:孔志伟 电话: 0356-2025862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台账
附件2:坚守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