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7/2023-0014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的通知
晋市交字〔2023〕86号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晋市办发〔2018〕9号)和中共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晋市法委守组文〔2023〕2号)要求,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我局《2023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落实。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晋市办发〔2018〕9号)和中共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晋市法委守组文〔2023〕2号)要求,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我局《2023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普法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相对人
二、普法形式
1、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持续强化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把宪法法律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涉及本部门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时进行专题辅导和专业培训;推动党内法规和民法典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突出抓好法治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
加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相对人和基层群众深入执法机构,零距离感受法治熏陶。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内容、对象、方式、节点;围绕热点难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要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专家学者和执法司法人员权威解读,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宣传讲解等方式进行普法,正确引导舆论。
5、着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本单位窗口岗位、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
6、大力倡导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积极创作微视频微动漫、普法短剧、歌曲、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作品,激发广大群众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热情,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7、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广泛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开设专版专栏,加大普法力度;积极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制作“抖音”普法作品。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普法节点
全国“两会”期间、“3.8”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国际劳动节、安全生产月、全国节能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七一”建党节、香港回归纪念日、“8.8”全民健身日、依法行政宣传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全国质量月、“10.1”国庆节、全国敬老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