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7/2023-0014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进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进情况的通报
晋市交字〔2023〕87号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3〕48号)及市局关于印发《晋城市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交字〔2023〕35号)精神,我市自2019年5月起开展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应用工作,到今年7月底前,实现全市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维修电子记录数据的归集,并上传全国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汽车维修电子记录数据归集
上传工作,现将全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进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6月8日,全市已注册企业数为255家,已对接企业数为137家,数据正常上传企业数为61家,完成率为23.92%。其中一类维修企业已注册15家,已对接13家,数据正常上传10家,完成率为66.67%;二类维修企业已注册91家,已对接81家,数据正常上传29家,完成率为31.87%,三类维修企业已注册149家,已对接43家,数据正常上传22家,完成率为14.77%(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一)维修企业对接率较低
汽车电子维修企业电子记录数据的归集上传是交通运输部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部分维修企业未能充分认识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未能及时完成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导致我市维修企业对接率较低,排名相对靠后(详见附件2)。
(二)已对接维修企业数据未及时上传
部分已对接维修企业对数据上传质量不够重视,已对接的61家维修企业中有28家企业存在连续二十天以上未上传数据的情况,导致整体数据上传质量较差(详见附件3、4)。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摸排维修企业底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运政在线”中已经备案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查和核实。对于经过核实已经不再经营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数据清理,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备案;对新备案的经营者要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辖区内维修企业的底数清、情况明。
(二)扎实做好数据归集上传。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备案登记、日常监管、重点抽查将系统应用情况和数据上传质量情况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对未按要求上传数据的维修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且企业当年质量信誉等级不得高于A级,对拒不配合管理部门完成维修数据采集和上传的企业,其当年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各单位要运用安全检查、污染防治、通报整改等多种手段督促汽车维修企业做好数据归集,确保维修企业电子记录数据的实时上传。
(三)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进展和推进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推进。我局将从6月份开始定期通报各县数据归集上传情况,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通报。汽车维修企业数据归集上传是深化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有关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通报和督查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汽车维修企业数据归集上传。
(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进度,已对接成功的维修企业要注重数据上传质量,按规定如实填报,上传承修汽车维修电子数据,未对接的企业要及时做好ERP软件升级及接口改造,完成与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