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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按照省委、市委政法委会议精神和市综治委有关部署要求,我局将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贯彻“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我市转型发展大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化重大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决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努力实现“三个健全”、“三个不出、“三个防止”工作目标(即:健全全方位动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矛盾纠纷化解任务交办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负责矛盾不出县;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赴省进京聚集上访事件、个人极端事件),为全市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导作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努力解决好影响发展稳定的矛盾纠纷,努力消除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

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权和维稳、服务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要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着眼当前形势,加强对重点群体、重要部位、敏感时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演变升级引发恶性案事件。

四要坚持依法化解,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坚持多管齐下,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教化、心理疏导等手段,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效。

五要坚持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调节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调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水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1.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平安公路水路建设,不断完善“平安交通考评指标体系和方法,深入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站”“平安码头(船舶)“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公路科、海事处、路政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市局2019年全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与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稳步推进行业重点治乱工作,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积极宣传发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提出的问题清单、问责建议、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办公室、公路科、运管科、海事处、路政处、局属各单位

3.强化行业反恐防范工作入贯彻《反恐怖主义法》,依法依责抓好行业反恐防范工作,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强化反恐防范工作措施。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反恐防范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交通重要基础设施和客运公交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反恐防范力度,完善物防、技防措施,特别是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等敏感时期交通运输安保反恐防范工作。要积极完善反恐防范应急处置机制,认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加强行业反恐防范宣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行业反恐防范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反恐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办公室、运管科、后勤中心、局属各单位

4.积极推进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认真开展公路水路重点区段治安、安全隐患、重大矛盾纠纷路的调査摸排工作,加强公路桥隧、车站、渡口(码头)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威胁公路水运输安全、破坏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定期对沿线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公联水路安全联防工作的督导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公路科、海事处、路政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5.扎实做好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工作。切实履行行业打击整治工作职责,主动排查行业监管漏洞、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枪支爆炸物品运输环节安全管控,认真落实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安检和物流寄递环节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等工作措施。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民爆物品管理,确保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责任单位:公路科、运管科、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行业安全风险防控,提高行业社会治理能力

1.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一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公路桥隧、客运公交场站、码头等重要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险防控全面落实公路、水路旅客实名制管理要求,提高旅客身份物品查验效率和准确性,严防危险品进站上车(船)三是加强物流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督促运输、物流企业严格落实《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实名托运、安全查验、信息登记等工作。四是强化城市公交车安全防范,推进完善公交车安全驾驶防护措施。五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督促汽车租赁企业严格落实客户身份查验制度责任单位:安全科、运管科、公路科、局属各单位

2.持续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晋城市交通运输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审批的必经程序和刚性门槛,充分发挥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管控、事后的效果评价、反馈纠偏作用,不断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对未经评估或无视风险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办公室、规划科、公路科、运管科、局属各单位

3.有效防范化解本系统各类社会矛盾风险。围绕行业重点领域、群体、人员,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化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密切关注、防范客货运、出租车等行业司机串联罢运等涉稳情况,妥善化解交通工程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坚决打好全交通运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责任单位:办公室、运管科、公路科、局属各单位

4.切实保障交通运输系统消防等方面安全。着眼我是抵触山区,境内道路紧弯多、长下坡多、临水临崖多、路地落差大等地形特点,增强农村地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隐患排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责任单位:养护中心、安全科、局属各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

第一责任,把开展重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实际行动,作为维护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周密实施。

(二)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验收标准、考核奖惩等有关事项,将工作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要组织召开适当规模的专题会议和其它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认识,迅速开展工作。

(三)建立日常调度及报告制度,加强跟踪督导。

各单位在工作开展同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如遇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各单位要根据班子职责分工,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定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为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单位、姓名、职务和通信方式等信息,于8月10日之前报市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024772,联系人:贾卓颖。

(四)全面排查摸底,确保底清数明。各单位要坚持条

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把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地区排查和系统排查、单位内部排查和分管领域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次地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切实把各种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彻底。要健全排查报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全部制作交办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化解期限,及时交办解决。

(五)落实化解措施,防止激化升级。各单位要进一步

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作用,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也地解决问题,消除分歧和隔阂,真正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同时严格落实稳控措施,确保不失控、不漏管、不发生极端事件;对生活困难的人员,特别是军队退役人员和困难职工群体要全面落实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措施,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六)严格验收销号,推动案结事了。矛盾纠纷得到妥

善化解后,相关单位要及时验收销号,向市局综治办报告。市局综治办将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备案。

(八)严格兑现奖惩。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纳入本单位

综合考评,细化指标、量化考核。市局综治办已将专项行动纳入2019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领导重视、力度大、措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等情况,及时进行综治责任督导和追究。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5日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98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