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力保障康养产业发展大会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晋市交字〔2022〕162号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力保障康养产业发展大会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点对点转运组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公司、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山西交通实业集团晋城分公司、山西交投综合服务开发有限公司高平服务区管理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当前,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中秋、国庆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全力保障9月中旬康养产业
发展大会顺利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行业部门从即日起至康养产业大会结束,对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现就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快递物流、冷链运输
任 务:严防病毒由“物”输入
标 准:
①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总仓管理,全面落实核酸检测、消毒消杀、索证索票措施;
②对所有寄递物流在第一时间、第一落点实行总仓管理,逐件实施六面消杀,对国际邮件和中高风险地区寄递件实行专人、专区、专通道管理;
③强化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风险防范,聚焦“人、车、货、场”四个重点部位,严格落实“凡进必检、凡进必消”要求;
④严格监管本辖区物流快递企业,对不按照有关消杀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杀效果的、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消杀处理证明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责任领导:靳小东、崔俊文、李海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科室(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金匠物流有限公司
二、公共交通、交通场站
任 务:加强社会面常态化管控
标 准:
①从即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交通场站(包括车站、码头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人流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②全面落实场站和车辆消毒、通风工作,城市公交逐车配备跟车人员,引导乘客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乘客上车前测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③对无疫情地市来返晋人员,在落实3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④对不执行查验责任,不执行查验规定的场站和单位,予以关停、限期整改等处罚,对于造成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⑤各交通场站要设置康养大会参会嘉宾“绿色通道”,优化通行措施,提高通行效率。
责任领导:苏 文、时菊利、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发展研究中心、局综运科
三、点对点转运
任 务:强化点对点转运车辆保障,确保第一时间转运到位
标 准:
①要强化对工作人员应急转运流程的培训,信息甄别、下达转运单、实施转运、信息核对,每个流程都要精准高效,必须在3小时内完成转运任务;
②要认真组织车辆驾驶员、随车医护人员等一线转运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转运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坚决防止疫情通过转运人员、车辆传播;
③根据大会需要完成转运任务。
责任领导:孙建平、苏 文、王肖敏
责任科室(单位):市点对点转运组办公室、局发展研究中心
四、货运司乘人员
任 务:严防病毒通过货运司机输入
标 准:
①严格按照市保通保畅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货车司乘人员管控措施及点对点转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在我市长期停留的货车司乘人员,由社区、法人单位监督其落实3天居家或健康驿站健康监测措施;
②交通部门要督促属地依据情况对收货单位监管到位。
③立即对全市5.2万名司乘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练了解我市政策,如入晋前提前通过“晋来登”报备,在做好保通保畅工作的同时,提前将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责任领导:王晋霞、崔俊文、李海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科室(单位):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金匠物流有限公司
五、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
任 务: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闭环管理
标 准: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协调属地防控办设置核酸采样点。从即日起至9月15日,服务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每日1检,期间不得离开服务区。收费站员工做到上下班“两点一线”,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责任领导:王卫华、李明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单位: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支队
、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各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重点人员核酸检测
任 务:加密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标 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风险人员及物品环境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晋市疫情防控办函〔2022〕1058号)要求,落实交通行业所涉9类重点人员(寄递物流总仓工作人员、道路客运站工作人员、客运车辆驾驶员、公共汽车工作人员、出租汽车工作人员、道路货运司乘人员、公路服务区服务人员、公路收费站收费员、邮件快件处理场所从业人员、揽投人员,邮件快件运输车辆司乘人员)每天1检;对连续两次检测率不达90%的,将移交纪检部门给予单位或个人相应的纪律处罚。
责任领导:王卫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及单位
七、内部管理
任 务:加强机关内部管理
标 准:
①局疫情防控办公室、市点对点转运组办公室、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调度;
②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出市,出市必报备,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③来访人员全面落实规范戴口罩、测体温、查“三码”和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信息等防控措施;
④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疫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
责任领导:王卫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
八、打击非法营运
任 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标 准:
①高速公路执法总队晋城支队负责打击高速公路服务区非法营运行为,并督促各高速公路服务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打击城区范围内非法营运行为;
③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打击本辖区非法营运行为。
责任领导:王卫华、唐大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科室(单位):高速公路执法总队晋城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九、督导检查
任 务: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机制
标 准:
①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对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从严开展督导检查;
②特别是加强对点对点转运、高速服务区、保通保畅、物流快递、冷链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督查;
③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李红梅、李明建
责任科室(单位):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局疫情防控督导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