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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市交字〔2022179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深刻吸取9月14日沁水县中村镇下川村至舜王坪路段发生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导致3死1伤的事故教训,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安办发〔2022〕127号)文件要求,现将交通运输领域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2:《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一、突出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

1

    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重要问题,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2〕88号)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安全科


2

    紧盯重大安全风险不放松。聚焦涉及人员众多、损失后果严重、社会冲击强烈等关键因素,突出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载客、客车非法运营、占用道路从事婚丧嫁娶、摆摊设点等非交通活动等重点违法行为。三轮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及面包车、6座以上“黑客车”“黑校车”等重点车辆,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以及穿村过镇通行客运班线,校车和大型车辆等重点路口路段,开展全面摸排,切实掌握隐患底数,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治理,对于重大风险隐患,依法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车辆改停驶的坚决停驶,道路改封闭的坚决封闭,运输等企业改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市交通建设中心


3

    常态化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市、县政府每年4月至10月份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防范化解农忙时节农用车违法载人重大风险隐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安全科


4

    从严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对校车、客车严重超员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将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切实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

8

    加强考核评价,因地制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安全科


12

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强化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指导,依法严格运输企业及车辆、驾驶人的准入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精准协同监管,进一步强化联合惩戒,推动落实好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


三、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客运服务供给保障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

13

    优化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组织,加强部门会商研判,督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针对春耕秋收,赶集赶场等重点时段农村群众出行特点优化运力培训,合理调整发车时间,发车间隔等,积极探索季节性客运班线、预约响应等模式、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14

    加大农村地区校车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学校布局,管理方式以及在校学生规模,放假开学和日常出行需求等基础信息摸排,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学校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15

    提升客运服务安全保障水平,督促农村地区道路客运经营者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验,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在农村客运车辆上推广应用具有行驶记录工作的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报警装置等,逐步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四、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

17

    加强农村地区路面执法重点管控,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农村客运班车、校车、面包车和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高发车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

    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强化交通运输、公安、农村农业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检查,健全部门间注册登记,交通违法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车站点,集市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持续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超员超载以及三轮车、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1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实行,强化与农村护路、农机服务等社会力量的融合发展,不断深化“警保合作”,加强安全劝导和宣传提示,有效补齐农村地区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的短板。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不断深化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综合治理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

22

    加强安全技术不达标重点车辆的专项治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合检查,严查农村地区违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违规销售等问题。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3

    严查非法改装行为。严厉打击车辆生产、维修企业对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和农业机械登记上牌。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有效提升农村道路通行安全保障水平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

27

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县城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工作,建立县有交通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不断充实农村公路管理力量。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公路科

市交通建设中心


28

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防护等附属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大危旧桥梁改造力度,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村道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优先实施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深度超过30米的路侧险要路段。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公路科

市交通建设中心


29

加强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排查辖区交通流量大和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道口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加快风险较高路段的隐患治理,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护栏等安全设施。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公路科

市交通建设中心


30

强化农村客运安全评估。推动健全完善新增农村客运班线条件联合审核制度,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对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情况、车辆技术要求不匹配的,不得新开通客运班线。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综合运输科

市局公路科


七、持续推动事故调查评估和警示教育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推进落实情况

31

    深化事故调查。结合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全面分析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深入倒查各环节暴露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不足,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及人员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推动各方面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盲区漏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市局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