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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

尊敬的成书梅、刘军善、张静委员:

您们好!您们所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拆除端润一级路嘉峰收费站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关于提前结束收费站的收费期,沁水县端氏镇至阳城县润城镇一级公路(以下简称端润一级公路)经山西省计委和交通厅晋交公字〔2003〕246号文件通过设计批复,是地方政府利用贷款建设的一条“政府还贷公路”,始建于2003年7月30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7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日执行)第59条规定的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      

2012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12〕4号)文件,以及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联合下发(晋交财〔2012〕71号)文件批准端润一级公路一次性延长期限13年(即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所以端润一级公路嘉峰收费站是国家政策允许并批准的合法站点。

关于合理降费,优化环境。端润一级公路收费标准是由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厅晋价行字[2005]112号文件批复。根据国务院 (国办发〔2009〕10号)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9]21号)文件精神,“依法批准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继续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收取车辆通行费。”

端润一级公路嘉峰收费站除执行国家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对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车辆免费外,为了减轻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负担,该站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相关惠民政策,针对当地百姓的生活车辆,实行了减免、包缴等办法,2022年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晋价费字[2013]93号文件精神,对行经收费站的货运车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开设了月、季和半年包缴,进一步减轻广大经营车户的成本。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交通运输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