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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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晋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2021年第二批晋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支持新材料、光机电、数字经济三个领域。

(一)新材料支持方向

1.合金材料表面防护工艺研究;

2.低介电有机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工艺;

3.发光材料发光效率提高的技术;

4.生物降解材料制备的工艺。

(二)光机电支持方向

1.高效半导体光电器件的研制;

2.形变监测技术研究。

(三)数字经济支持方向

1、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智能化改造;

2、5G+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3、数字化平台建设和数字化应用技术研发。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晋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参与项目申报,各单位间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有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内容。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5、申请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自筹经费原则上应大于申请资助资金。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合理真实,使用范围合规,杜绝虚报。

6、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申报单位近期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涉及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等情况,不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见附加2):

3、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

4、申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和职称(学历)证明材料;

6、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

7、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非企业申报单位无需提供);

8、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包括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等。

四、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1、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

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在申报材料内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采取常态化申报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批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4日。

报送地址:晋城市泽州南路851号农业大厦739办公室。

受理科室: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贾文娟、李闫燕

咨询电话:0356—2688002


附件1:2021年晋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申报

附件2:2021年晋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附件3: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