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1-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值守、信访、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文书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科技动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我市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级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三)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承担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承担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

    (四)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重点)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科(市外国专家局)。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市科技局外事管理工作,配合协助有关方面开展驻外人员的选派与相关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国际及涉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任务与交流事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建立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培训项目。负责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