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34/2024-0003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能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09日 |
标 题: |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将于4月1日起施行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1日 |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指出,《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电能质量管理,是指综合采用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使电力系统电能质量限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以保证发电、供电和用电三方的正常运行和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发电电能质量管理、输配电电能质量管理、用电电能质量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
《办法》强调,因发电、电网或用户原因引起电能质量问题时,责任主体应当按“谁干扰,谁治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并接受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8号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3年12月26日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12月27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