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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能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8-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能源局


2020年,晋城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以能源革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重要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 实施方案》、《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工作要求,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能源法治工作,切实将法治精神融入能源行业管理各环节、全过程,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2020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席学武同志高度重视能源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带头抓好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对能源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坚持党领导能源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确保能源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席学武同志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坚持和实施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目标,全面提升能源依法治理水平,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切实履行推进能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按照市委法治办《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晋市法治办【2019】12号)要求,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席学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市能源局推动法治建设的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法规科。同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等。

    (三)带头落实能源法治建设重大任务。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印发了《晋城市能源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晋城市能源局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席学武同志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强化法治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一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中共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充分依托学习强国APP、好干部在线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跟进、系统学习,开展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服务能源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普法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综合素质。局党组按照市委法治办《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晋市法治办【2019】12号)要求,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席学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市能源局推动法治建设的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法规科。同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等。

    加强行业普法,营造法治氛围。局网站开通了《法治宣传教育专栏》《能源革命政策解读专栏》,结合能源行业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为《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开展了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2020年7月,我局与市委法治办、晋城电视台联合录制了一期《一起普法》电视栏目,对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能源法律法规进行了普及宣讲。9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参与了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并超额完成任务,报送3部优秀微视频作品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人人学法、人人遵法的良好氛围。

    10月起,结合能源革命大讲堂制度,开展了科长每周讲法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综合素质。通过科长讲法宣传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11月,我局专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民法典,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讲解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和相关内容,在全局形成一种知法、懂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而后,第一时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管理人员专项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此外,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作了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展板,主要反映我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五年来,在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主要做法成效。

    我局还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在各县市能源局、几大国企和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全面征集,指派专人负责,形成台账管理,并且每月精选优秀信息报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

    与此同时,利用局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进行法治建设宣传报道,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根据我局职能积极参与《煤炭法》《能源法》等法律制定修改工作,助力提高能源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完善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深入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组织开展了2020年新申领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配合市司法局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日常维护和换证工作,目前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人,行政执法人员13人。

    根据“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动态调整了我局的权责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我局各业务科室对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及其他10大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人事教育与法规科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将执行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来,最终梳理权责清单共计78项,其中行政处罚49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26项、其他1项,现已通过局务会议,待司法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清权、确权、晒权,进一步厘清了我局各项行政职权,建立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努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部门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大检查、煤矿生产要素检查、电力安全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项检查等,压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我局安全监管职责领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依法行政,我局与山西权洲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两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能够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

    (四)强化制度保障,推进能源革命。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晋城市能源局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行动计划》等系列行动计划、规划、方案、办法等,为有序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制度保障。我局认真对照“三定方案”,坚持“两个聚焦”和“七个紧盯”(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作风问题,紧盯工作落实和执行力、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企业运营环境、包容普惠创新环境、法治环境、政商关系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及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形成了《晋城市能源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创新生态”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晋市能源党〔2020〕26号),对梳理问题实行清单台帐管理,挂图作战,销号清零。  

    (五)规范文件管理,提高决策水平。一是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确保规范性文件没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效性,推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局是2019年1月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执法专业性要求高,而部门或系统专业的培训少,执法人员非相关专业人员,使执法人员不能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数量短缺,无法满足日常行政检查等工作。2019年清理执法主体工作完成后,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均无执法权限,工作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事业单位人员协助局机关科室开展日常行政检查工作时无法顺畅进行。

    (四)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记录的相关电子设备、仪器还不完善,为保证《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落实,我局已将执法仪器设备采购列入明年的采购预算,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围绕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能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能源立法与发展改革相协调,努力实现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

    把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深化能源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继续实施台账管理、清单管理,紧盯《晋城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法治建设涉及我局的各项重大任务、重大事项、重大攻关、重大项目,实行“周调度、月总结”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积极参与政府部门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度。

    (三)深入推进能源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3、加强普法工作,营造能源法治良好氛围,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等法定宣传日,通过法治论坛、报刊专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能懂会用。

    4、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能源行业离不开依法治理,更离不法治人才,通过外聘外招和内提内训的形式,不断提升我市能源系统法治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积极配合完成能源行业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围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立法项目,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我市实际出发,创新性、科学性、实操性的提出建议,积极配合完成能源行业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

    (五)建立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评估评价体系

    加强对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督察评估,重大问题及时专题研究解决。强化各级责任意识,把负责、守责、尽责落实到能源革命各项改革上,对不担当、不作为者从严处理。

    五、对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一是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二是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明确执法责任,增强基层执法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持动态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三)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加强对政府法治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充分认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基层司法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使行政单位的规格、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四)推动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