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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能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2-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能源局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市能源局坚持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实施契机,将法治建设贯穿能源革命、绿色转型全过程,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能源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市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周一例学“第一议题”的核心内容。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开展学法18次,举办“科长讲法”15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宪法、党章党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为必修课,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导读30余册,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培训专题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基本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2.健全法治领导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与责任科室,实现法治建设工作专人抓、专人管。立足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晋城市能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法治建设任务细化为可考核、可评价的具体事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任务落地,构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联动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强化法治力量配备。采用“内部优化+外部借智”模式,全方位强化法治力量。内部明确2名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提升内部法制业务处置能力;外部聘请资深执业律师与能源领域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支撑。2025年,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各类涉法审查32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等线上培训,重点提升应对新型能源领域问题、防范执法风险的能力,夯实法治人才基础。

(二)聚焦核心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内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4—2026年)》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全面征求各方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公众听证会,经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实施。全年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未发生因决策程序不规范引发的行政争议。

2.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紧扣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向市人大提请审议了《晋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夯实产业发展法治基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出台《晋城市煤层气采排水管理办法(试行)》,系统规范采排水处置。建立存量政策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结合市政府废止文件,提出具体内容,确保能源领域法规政策体系协调统一、与时俱进。

3.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动态调整并公开晋城市能源局《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备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聚焦电力设施安全、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森林防火等执法检查,排查整治隐患150条,行政处罚1项。深入开展能源行业基建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投诉受理制度,推动完成15个突出问题整改,有效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和安全稳定。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和自由裁量权行使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推进跨科室联合执法,大幅减少重复检查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全年行政执法检查次数31次,同比减少45.6%。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服务,通过局网站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执法结果公示等信息420余条,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坚持将权力制约和监督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入开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重点整治“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行为。高效解决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项目推进12345热线、局长信箱诉求16件,办结回复率100%认真办理能源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发展等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广泛吸纳意见,以监督倒逼作风改进与服务优化。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将普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能源高质量发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制定公示《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以《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节能法》等15部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将普法任务分解至各业务科室,贯穿日常工作与执法各环节,构建起全员参与、全程覆盖的普法工作格局。围绕“宪法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普法责任,在节能宣传周及全市项目建设与能源革命专题培训班上,专题讲授“碳达峰、碳中和”课程,覆盖市县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强化关键群体法治意识。积极拓展“线上+线下”普法渠道。线上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推送普法解读与案例;线下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常态化展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普法融合深度有待拓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部分执法检查过程中落实不够到位,执法与普法的结合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针对性法律宣讲、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

(二)专业法治力量有待充实。面对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来的法治新课题,具有能源、法律复合背景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需持续加强。

(三)普法宣传实效有待增强。“八五”普法形式虽然有所拓展,但吸引力、感染力仍需加强“我讲你听”的单向模式仍占一定比重,运用新媒体、以案释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不够充分,普法精准度和受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奋力开创能源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及日常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与系列培训,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能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系统学习和精准解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与能力水平。

(二)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完善并推行在行政执法全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的工作指引与规范。将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入能源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处理等各环节。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服务上门”活动,为重点能源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合规指导及法律风险预警服务。探索建立执法与普法联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业氛围。

(三)规范执法行为,夯实执法队伍能力基础。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能源执法程序规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促进执法尺度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和专业化能力培训,聚焦能源监管实务、法律适用、新型案件查办等内容,着力培养一批精通能源业务、熟悉法律法规、善于监管执法的复合型骨干人才。健全完善覆盖全过程的内外部执法监督机制与绩效考评体系,持续提升能源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水平及政府公信力。

(四)拓宽监督渠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常态化沟通与反馈机制。深化能源领域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政策文件及重要事项。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破除各类隐性壁垒。完善涉企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意见的工作机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五)提升普法效能,服务能源转型发展大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与形式,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探索智能化、交互式普法应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精选能源领域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进行深度解读和传播。推动普法模式从“广覆盖”向“提质效”转变,针对能源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个性化、订单式的精准普法。通过更高水平的能源法治建设,引导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探索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的法治新路径,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贡献法治力量。

晋城市能源局

2026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