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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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1-0023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标      题: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持续开展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农发〔2021〕6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持续开展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蚕桑中心、蔬菜中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农业生产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  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  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有序开展,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杜绝发生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市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市、县第一次集中检查督查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9日,以后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农机作业、渔船作业、农药使用、种子生产经营、饲料兽药生产、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畜禽屠宰、涉氨制冷果蔬储藏库以及对农业工程、农业设施进行安全监管等。

(一)农机行业:农机作业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作业、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及报废注销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责任单位: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二)渔业行业:渔船管理工作,渔船相关证书持有情况,渔业生产基础设施情况,从业人员管理及持证上岗、禁渔期渔政执法等情况。(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三)农药行业:农药(尤其是高剧毒农药)、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市场监管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四)种子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是否完善,厂房电路及防盗设施是否安全等情况。(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五)涉氨制冷果蔬库:使用液氨制冷剂的水果、蔬菜储藏库特种设备是否合格、是否按照规定年检、是否操作规范等情况。(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六)畜牧行业:畜禽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饲料企业涉爆粉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青贮窖等畜牧业生产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畜牧企业安全用电、畜禽圈舍使用易燃材料、建筑安全隐患情况。各类化验室生物制品和药品安全保管情况。(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七)生物质能源:农村户用沼气使用情况,报废沼气池安全填埋处置情况。农村大中小型沼气、秸秆气集中供气工程站、集中供气及入户管网等安全运行及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市农村社会事务中心)

(八)农业在建项目、农业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电路及棚体结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设施、施工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教情况等。(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机关内部安全:办公区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局机关办公场所及培训中心明火、气、水、电等使用情况,机关院内车辆安全情况,设备安全情况等。(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检查方式

市级层面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对本领域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县级层面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进行检查督查,督促本辖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改。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10%,县级要做到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按照责任分工组建督导检查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带队参与检查,有关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检查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应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并形成记录备查,持续跟踪进展。

各县(市、区)、各单位在第一次检查督查结束后,于7月9日前将检查督查总体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勇亮

联系电话:0356-6995515

电子邮箱:jcsnwbgs@163.com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字)


检查时间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1.是否建立了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检查相关制度。


2.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否熟悉并履行岗位职责。

现场抽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3.是否对本单位所有经营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并分类建立了安全风险台帐。

查看风险台帐。


4.是否制定和落实了风险管控措施。

查看风险台帐,现场抽查有关人员。


5.是否在各工种岗位设立了风险告知栏。

现场抽查检查。


6.是否按有关要求在明显位置设置了风险空间分布图。

现场检查。


7.是否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机构、各车间、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查看相关制度。


8.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是否按“五落实”要求进行了整改。

查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9.是否制定和落实了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

查看重大隐患台帐。


10.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查看承诺书。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1.是否结合实际分类制定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查看实施方案。


12.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查看实施方案。


13.是否建立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工作进展“四个清单”,并及时进行更新。

查看“四个清单”。


“零事故”单位创建

14.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查看实施方案。


15.是否采取具体有效办法和措施推动“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收集典型经验做法。


安全教育培训

16.是否制定了企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查看相关制度。


17.是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员教育培训内容。

查看培训内容。


18.是否建立了全员教育培训档案。

查看培训档案。


检查督查问题隐患整改

19.是否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整改。

查看整改台帐。


20.整改情况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告。

查看相关文件或资料。


监督检查意见


说明

此表市、县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