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2-0005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17日 |
标 题: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农发〔2022〕1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17日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农发〔2021〕116号)和《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晋市农发〔2021〕126号)(以下简称《认定监测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全市范围内符合《认定监测办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均可向所在县(市、区)的农业农村局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后,分别优选2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申报程序按照《认定监测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资料
申报联合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见附件);
2.联合体章程复印件;
3.联合体内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的生产经营合同复印件;
4.联合体运行情况简介(1500字左右)。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胶质装订成册。联合体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牵头企业公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标准和程序,按时按量完成初审及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已经认定的联合体取消市级联合体资格。
(二)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务必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511室。
联 系 人:柴晓经
联系电话:0356-6995533
电子邮箱:jcsxccyk@163.com
附件: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
联合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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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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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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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数量 |
企业个;合作社个;家庭农场:个;专业大户个。 | |||||||
联合体类型 |
杂粮生产类/杂粮加工类/畜禽生产类/畜禽加工类/蔬菜类/干果类/水果类/中药材类/酿造业类/十大产业集群 | |||||||
牵头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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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指标均为以联合体为主体填写: | ||||||||
2021年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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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后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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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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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产量(万头、万只、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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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产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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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联合体内部采购原料占所需原料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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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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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带动摘帽脱贫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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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增收额(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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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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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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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和推广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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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标”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