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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2-000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标      题: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农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7日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农发〔2021〕116号)和《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暂行办法》(晋市农发〔2021〕126号)(以下简称《认定监测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全市范围内符合《认定监测办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均可向所在县(市、区)的农业农村局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后,分别优选2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申报程序按照《认定监测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资料

申报联合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见附件);

2.联合体章程复印件;

3.联合体内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的生产经营合同复印件;

4.联合体运行情况简介(1500字左右)。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胶质装订成册。联合体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牵头企业公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标准和程序,按时按量完成初审及推荐工作。申报过程中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已经认定的联合体取消市级联合体资格。

(二)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务必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511室。

系 人:柴晓经

联系电话:0356-6995533

电子邮箱:jcsxccyk@163.com

附件: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晋城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表

联合体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邮箱


成员数量

企业个;合作社个;家庭农场:个;专业大户个。

联合体类型

杂粮生产类/杂粮加工类/畜禽生产类/畜禽加工类/蔬菜类/干果类/水果类/中药材类/酿造业类/十大产业集群

牵头企业名称


以下指标均为以联合体为主体填写:

2021年销售收入(万元)


2021年税后利润(万元)


主营产品名称


主营产品产量(万头、万只、吨)


主营产品产销率(%)


从联合体内部采购原料占所需原料的比例(%)


带动农户数(户)


其中:带动摘帽脱贫户数(户)


带动农户增收额(元户)


基地面积(亩)


科研费用(万元)


科研和推广人员数量


“三品一标”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