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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2-0008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标      题: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管理、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农(函)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管理、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现就认真做好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紧研究部署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和巡回检查,抓实、抓紧、抓好各个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要针对当前农业生产实际,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行业指导监管工作职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排除薄弱环节安全隐患。要加强灾害性天气条件下农作物的生产管理;加强农资监督管理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动物疫病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防止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加强秸秆收贮加工场点和沼气设施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农业企业、种养殖基地、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点的食品卫生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农业农村疫情防控行业履职尽责,组织开展安全督查和巡查,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战线不发生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

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切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要关注农业农村领域敏感、热点问题、矛盾化解工作。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之机,加强思想教育和解困帮扶,努力疏解对立情绪,尽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稳控在当地。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各类信息报送

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按照规定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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