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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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2-003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08日
标      题: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蔬菜生产确保今冬明春稳产保供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市农(函)发〔2022〕13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08日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蔬菜生产确保今冬明春稳产保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蔬菜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我市蔬菜供给现状为冬春不足、夏秋有余。今年以来,新冠疫情对蔬菜生产用工、销售流通影响较大,稳产保供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为切实抓好我市今冬明春蔬菜生产,确保冬春季及元旦春节期间蔬菜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蔬菜稳产保供稳价的重大意义,支持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各类设施作用,能种尽种,种足种满,提高蔬菜自给率,确保蔬菜市场稳定供给。抓住秋后温室大棚建设关键期,全力推进市级蔬菜智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设施蔬菜发展目标任务。农业农村部门在组织好本地生产的同时,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动对接产地市场,加强应急储备,保障重要蔬菜产品供应,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

二、抓好生产管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广大菜农加强在田蔬菜的管理,适时采收上市,及早安排设施蔬菜冬春茬生产,抓好设施高效利用,千方百计扩大生产面积,提高生产能力。要指导集约化育苗企业和生产基地有效对接,满足生产主体用苗需求。引导生产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茬口,优化品种结构,适当增加叶菜、速生蔬菜(含芽苗菜)生产,丰富蔬菜品种,提高蔬菜种植面积,为冬春稳定生产及元旦和春节前后的稳定供应打好基础。要加强水肥、温光管理,采取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措施,适时进行植株调整,提升蔬菜品质和产量。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有力有序开展生产活动,确保防疫和生产“两不误”。

三、做好防灾减灾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措施落实。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及早制定应急预案,指导生产企业提前加固温室大棚,做好暖风机、补光灯等应急物资储备,落实防寒保温措施,减轻低温雨雪天气对蔬菜生产的不利影响。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蔬菜田间地头涉氨制冷储藏库、蔬菜(食用菌)生产温室、大棚等设施基础排水、棚体结构、后屋面防水、温室内电路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指导服务

要持续强化“三队”包联服务,组织专家力量加强在田蔬菜管理指导,深入重点产区,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特别要落实田间管理措施,帮助农户解决生产实际困难。要提高服务时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12316”专家热线、专家包联服务等平台作用,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宣传推广蔬菜冬春生产关键技术,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及时采收上市,增加市场供应。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行动,加快抗病、高产优良新品种应用,推广减药、减肥绿色栽培模式,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产销衔接

加强蔬菜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定期发布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引导有序生产,稳定市场预期。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集贸市场、社区便民菜店等蔬菜保供销售主渠道作用,鼓励蔬菜流通销售企业探索开展网订店取、送货上门、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确保蔬菜产得出、运得走,调得来、供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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