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3-000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25日 |
标 题: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农业农村领域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二十条举措》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农发〔2022〕10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25日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农业农村领域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二十条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晋城市农业农村领域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二十条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农业农村领域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二十条举措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根据《晋城市2022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全面提升农业农村领域办事情制度化、便利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制定以下二十条举措。
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效能。
(一)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让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成为常态,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以“全程网办”为目标,围绕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完善办事指南,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最大程度提升“协同服务”能力。〔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及时落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制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机制及流程、考核办法和限时办结、首问责任、AB岗等三项制度》,确定工作办理科室、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人员,建立分工明确的流程图,配备开展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工作所需的设备并接入网络。及时接收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的任务,解决群众所需所诉。〔牵头科室:数字乡村站;配合科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有关职能职权调整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权责清单的实效性和规范性,结合“放管服”贯彻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立尽立、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应释尽释”。〔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况自查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清理工作。〔牵头科室:市场监管科;配合科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严格规范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行为。积极应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平性、公开性和公正性。〔责任科室:办公室、计财科〕
(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落实。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落实《晋城市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施方案》,在《晋城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细化交易规则,完善晋城市农村产权交易网。编印交易操作手册,对村级资源资产交易涉及的信息发布、组织交易、合同签订等环节明确操作细则和标准模板,确保交易全环节、各过程基层干部群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责任科室:农经科〕
二、围绕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晋城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印发《晋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大幅度减少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联合执法,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检查。〔牵头科室:市场监管科;配合科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科室(单位)〕
(八)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根据监管事项,加快推进数据归集,依托政务外网,将监管业务数据汇聚到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牵头科室:数字乡村站;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九)稳妥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的要求,抽查结果及时在“信用中国(山西晋城)”网站全面进行公示,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报送,同步将结果在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配合科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数字乡村站等相关科室(单位)〕
三、围绕法治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工作。
(十)健全执法制度。制定《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农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多项制度,确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行刑衔接”制度,与公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办案协同工作,强化案件移送。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考核办法,加大案件通报力度,确保全市范围内农业执法指导、监督、协调、办案同向发力、一体推进。〔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一)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确认事项开展执法活动,确保依法行政。制定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包容免罚的适用条件。严格落实《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按照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等规范执法行为。〔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二)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定出台《晋城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实现农业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的有机统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责任科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围绕市场主体服务,改进工作作风。
(十三)依托专家团队,聚焦生产难题,强化农技服务指导。做好生产技术服务指导,深入宣讲“三农”政策,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营主体,提高农户生产技能和主体经营管理水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新型经营主体产业问题,引深“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准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问题有效解决。〔牵头科室:农村改革事务中心;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十四)依托项目工队,聚焦项目瓶颈,加快项目投产达效。秉承服务“主动出手”,工作“向前一步”原则,以“项目为王”为引领,构建衔接紧密的服务机制。根据包联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指导用足用好地、水、电等政策。帮助项目单位完善立项申请报告、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点协助做好项目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事项。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及竣工验收准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规范项目档案、开展项目效益评估。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日竣工投产。确保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提供优质的项目服务,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杜绝项目服务过程中违纪行为,切实帮助投资企业。〔牵头科室:计财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十五)依托营销战队,聚焦营销短板,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产业效益。围绕我市“6+3”特优农业产业,纵深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在农产品的营养价值挖掘、精深加工、包装形态、产品组合等方面下功夫,打造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带动产业业态和产品形态不断创新提升。推动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提质倍增,鼓励传统农业生产主体向加工、销售全链条主体转变,培育更多能够联结上下游的农业流通企业。着力打造“太行一号”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牵头科室:市场监管科;配合科室:产业化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品牌农业工作站等相关科室(单位)〕
(十六)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创优扶持政策,制定《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在贷款贴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金奖补等方面进行扶持补助。按照《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意见》,强化政策扶持,开展示范创建,带动市场主体倍增,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开展入企进村服务,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服务、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确保助企纾困成效。〔牵头科室:产业化科、农办秘书组;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十七)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认真社会改革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以农机、农药、设施农业、屠宰、沼气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的各项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群众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十八)定期接访下访和阅批督办群众来信。做到接访不走过场、件件办理到位。严禁在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及时办理群众来信、网上信访等事项,重点信访问题必须跟踪督办、办结为止。所有信访事项要登记造册,实行清单管理、闭环式管理。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引发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农经科等相关科室(单位)〕
(十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土地确权中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规范合同、化解债务、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增加集体收入。〔责任科室:农经科〕
(二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鼓励“三农”干部职工立足岗位职责,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深入联系、大力服务企业,依法依规解决企业合理诉求,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企业参加项目签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红线底线,遵循公正标尺,自觉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着力重塑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且有畏的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新型政商关系。〔牵头科室:党办;配合科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