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2-004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标 题: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晋城市蔬菜智能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农(函)发〔2022〕9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晋城市蔬菜智能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26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2年晋城市蔬菜智能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2年晋城市蔬菜智能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第二批蔬菜智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高标准日光温室建设、全钢架大棚建设、老旧日光温室改造。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高标准日光温室建设项目,集中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5亩。
2.申报全钢架大棚建设项目,集中连片建筑面积不小于10亩。
3.申报老旧日光温室改造项目,集中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5亩。
4.既有新建或改造温室,也有新建大棚的项目,集中连片室内面积、建筑面积不小于10亩。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收文后要及时组织辖区内蔬菜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于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其他要求
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及原则、资金补助标准及环节、项目批复及检查验收程序以《2022年晋城市蔬菜智能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