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3-0012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标 题: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农发〔2023〕2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0日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22〕12号)要求,市局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局成立了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并完
善信息报送机制,于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绿色发展工作站。
联系方式:闫晶晶 0356-6995503 jcnwjgk@163.com
姚文苗 0356-6995577 jcnazx163.com
附件:1.晋城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
2.晋城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3.晋城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4.晋城市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5.晋城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晋城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
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决定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三品一标”有关部署,围绕省委“十稳十提”要求,按照我市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指导和统筹推动全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推动有关会议、规划、行动、方案、政策落实。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投入,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郭素军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孙天春 局市场监管科负责人
陈斌斌 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绿色发展工作站负责人
成 员:范建刚 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祁 洁 局产业化科科长
陈树峰 局农村社会事业与科教科负责人
赵 江 局种植业管理科负责人
姜 凯 局畜牧兽医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绿色发展工作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晋城市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为实施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坚持“6+3”特优产业发展战略,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及“圳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大力培育生产主体,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力推进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建立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质量分级、基地建设等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强化全链条监管。
优化供给,分类推进。围绕市场需求,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分区域分品种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把生产源头关,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府推动、产业牵动、龙头舞动、市场带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
三、目标任务
引导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圳品”总数达到130个。大力培育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持续推进供深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圳品”评价,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量占全部农产品比重稳定保持在30%以上。
四、实施重点
(一)组织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依托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平台,突出地方管理优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产品优势,大力推动先行县创建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要坚持提质量树标杆,努力形成以优质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的全域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
(二)布局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圳品”为重点,每个县(市、区)布局建设1-2个集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打造八大类基地:一是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二是突出生态环保,打造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突出特征品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四是突出全程控制,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五是突出全链条生产,打造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六是突出品牌引领,打造名特优新生产基地;七是突出主体示范,打造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八是突出产销衔接,打造供深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按照发展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大力培育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提档升级,逐步迈进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梯队。
(三)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我市“6+3”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健全涵盖农产品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地方标准制修订。
(四)集成推广可持续绿色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集成推广一批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符合优质农产品相关规定,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种优质化率达到100%。每个县(市、区)因地制宜总结1~2套可持续绿色生产模式,加快熟化优化的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各生产基地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
(五)严格规范标准化生产管理。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要根据产业特点建立完善相应生产操作规程,基地设立标识牌,标明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依标生产、依规管理,实现基地生产可查询、过程可追溯。
(六)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基地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管理,加大证后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加强经销商、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社会化监督。
(七)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圳品”等精品品牌,建立优质优价机制。支持基地开展专业化全程化生产技术服务,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五、推进方式
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县实行目录制,经按标建设、验收、复核等程序后纳入目录管理。
(一)按标建设。重点县及国家级生产基地由省级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市、县开展建设,并实施验收。省级基地由市级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县级开展建设,并实施验收。
(二)复核公布。重点县及国家级生产基地由省级验收合格后上报部级复核,复核通过后纳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基地由市级验收合格后上报省级复核并公布。
(三)动态管理。加强重点县及生产基地监督管理,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逐级上报并按要求取消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由同级“三品一标”四大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资源集聚,抓好具体落实。要把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农业新建和在建项目要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相融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圳品”等认证。
(三)加强技术支撑。重点县、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等要与有关科研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建立技术专家组,示范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品质。加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及培训力度,研究制定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将基地作为重要测算依据。
(四)加强产销对接。加大基地产品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利用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推荐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晋城)系列活动等平台渠道,扩大展示推介。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建设成果,每年度向市级报送1-2篇宣传材料,为行动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3
晋城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提升农产品品质是促进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基础和保证,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6+3”特优产业发展战略,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农业优质高效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绿色导向,推行绿色生产。始终将绿色生态作为高品质农产品底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坚持标准先行,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坚持守正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坚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理念不动摇。在注重保护传统特色品种和耕作方式基础上,加大先进绿色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使其焕发生机。
强化质量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加大市场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三品一标”风险监测和预警评估,严格淘汰退出机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三、目标任务
到“十四五”末,全市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全面提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良性互动。培优、推广不少于2个区域特色品种,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申请1-2项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监督检查30家认证企业,构建一套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让品质提升可量化、可评估、可感知。
四、实施重点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深度挖掘全市优质种质资源,坚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开展区域特色品种的调查收集、提纯复壮和繁育选育,加强适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的种质种苗选育培育,培优推广一批优良品种。
(二)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加快熟化优化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清洁循环新模式。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和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对产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大力开展绿色生产技术规程“进企入户”,重点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组织开展绿色标准宣贯活动,广泛印发科普手册、明白纸、操作卡、挂图等,推动制度上墙、基地树牌、规程落地、质量追溯,全面促进全市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
(三)推动特征品质指标评价。突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品特色风味、口感和营养品质评价,利用现代检验检测手段,深入挖掘产品特征品质指标,厘清产品品质与独特地域和独特生产方式关联,加快产品特色品质量化,更好对接引领消费市场。组织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监测,推动地方数据库建设。
(四)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聚焦地方特色农产品,结合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及“圳品”评价工作,发挥科研院校、农技推广、企业科技研发、生产实践、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的优势,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载体,围绕品质提升,加强优良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品种评价等集成示范。
(五)狠抓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综合检查,开展专项巡查、交叉检查,每年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不少于5家。持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时段、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围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治理的11个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抽检。推动全程追溯管理,扩大追溯主体覆盖面,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全部纳入国家(山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严格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加强对各类主体的核查检查。
五、推进方式
(一)实施推进。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协同相关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共同推动。各县(市、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工作措施,推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示范推广。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推广应用和示范推进,积极引导企业、基地和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增强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方法、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规划、示范创建、专项行动、科技攻关、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加强多方合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资金支持,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产业链标准化等财政奖补机制。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营造多元化投入的政策发展环境。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选树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凝炼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报道,为优质农产品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4
晋城市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关于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和“特”“优”农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以“十稳十提”为主线,以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畅通循环、对接产销”的工作定位,加强品牌培育,打造宣传平台,挖掘国内外市场,建强营销渠道,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全方位强化市场营销,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品质第一,推动品牌提升。严格生产标准,严守质量生命线,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意见,把优质农产品打造成为政府信任、企业信服、公众信赖的优秀品牌。
坚持方式创新,推动产销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资源以及媒体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营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坚持政府引导,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激发广大企业和农户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内生动力。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围绕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标志性宣贯活动,不断增强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加强营销渠道建设,推动、引导、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设立电商专馆、市场专区、商超专柜等。持续深化农产品“营销战队”包联服务工作,培养20名以上产品推广专员。
四、实施重点
(一)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晋字号”品牌矩阵,积极培育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快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食品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打造地方特色区域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业品牌文化赋能,大力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积极申报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二)积极打造和用好各类宣传平台。用好“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晋北肉类平台交易大会”“山西中药材交易大会”,以及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等资源。推动建立多层次、专业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公益宣传平台。
(三)畅通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参加“绿色食品宣传月”“地标农品中国行”“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等专项活动。引导支持农批、商超、电商、餐饮等采购商单位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广泛邀请政产学研企参加行业性活动。广泛利用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线上直播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产销对接。开展市场信息交流服务,促进厂商合作。
(四)健全优质农产品专业化营销渠道。积极培育本土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与竞争力。聚焦国内重点消费区域,建设“晋城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中高端。
五、推进方式
(一)启动部署。整合全市资源,建立健全工作专班,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级主体责任,适时启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依托“三展一训”和省市级宣传推介平台,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产销对接和营销服务。贯通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打造精品农业品牌矩阵,推动产品优质优价。
(三)总结凝练。加强对全市优质农产品摸排和产销对接进展情况调度,总结经验做法,选树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落实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级“营销战队”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高效组团、协同作战、持续推进,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将绿色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构建品牌矩阵、抓好品牌运营、搭建产销平台,聚焦市场营销联动服务,深化内涵,拓展外延,提升产业业态和产品形态,将全市农业特优价值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业效益。
(二)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与商务、供销、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作机制,着力形成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工作合力。用足线上线下,了解市场变化,联动助企促销,共同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渠道,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全方位拓展国内国际各类市场,进一步打通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强化政策支持。坚持把以“三品一标”为重点的特色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工作纳入推进全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激励机制,将产品发展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与产销对接工作协同推进。
(四)强化信息反馈。落实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选树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凝炼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报道,为优质农产品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5
晋城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增的一项重大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中一项管长远的重大手段,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达标合格证实施工作,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部署,围绕农业农村“十稳十提”工作要求,巩固提升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由试点试行转向全面推广,持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以“五联五提”举措为引领,坚持稳扎稳打,压茬推进,以更大力度深入推进达标合格证实施工作。2023年,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格证实施率达到100%,生产主体主动达标、监管部门督导达标。“十四五”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合格、不上市”理念更加牢固,合格证制度与追溯管理并行更加高效,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更加有力,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三、重点任务
(一)达标合格与追溯管理联动,提升合格证覆盖率。统筹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追溯管理衔接融合,大力推广“合格证+追溯”管理模式。健全完善主体名录。以县为单位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并录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山西)。2023年底,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体信息全部收录形成台账,实现主体信息100%可查。加快平台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山西),各级监管、执法、检测等部门利用国家追溯平台各项功能,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圳品”监管为突破口,以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为重点,“十四五”末全面实现线上布置任务和监督考核。开展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检测机构、乡镇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村级农业服务站等机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合格证开具等服务站点,为周边家庭农场、农户等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开具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共享农产品快检设备,服务带动周边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农户加强自控自检。
(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联动,提升合格证应用率。落实好《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晋市农发〔2021〕11号)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互通信息,切实强化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扩展应用范围。积极探索、联合推动与电商平台、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相对接,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主要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拓展“亮证”应用场景,实现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加强巡查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主体名录开展“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全年对实施合格证主体的巡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主体层面重点自查真实规范开具、主体自控自检、带证农产品合格率等。开展区域交叉互查,督促指导各地合格证工作开展,推动各地合格证制度达标提升。抓好“四挂钩”意见落实。在追溯“四挂钩”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达标合格证挂钩机制。将合格证制度与农业项目补贴、示范创建、品牌认证等挂钩,对未试行合格证的主体,一律不准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举办或组织(参与)的会议、培训、展会、评选等各类活动,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等活动,营销战队组织开展的各类对接、市场开拓活动,凡入围的农产品都必须出具达标合格证,亮明身份,提升“含金量”。
(三)全面推动与创新探索联动,提升合格证普及率。探索创新手段。结合实际,大胆尝试,将信息化与便捷化相结合,充分运用微信小程序、APP、智能一体机等手段,方便电子合格证的开具,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探索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等功能。试点推广“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推进生产标准化、监管智慧化、特征标识化、产品身份化。示范引领带动。培育一批“合格证+追溯”典型标杆企业,形成“头雁效应”,带动一个行业、一类产品、一片地区规范开具合格证。市级每年组织遴选并对外公布6个“合格证+追溯”典型,展示“亮证”成果,宣传推介一批样式新颖、信息翔实、口碑人气俱佳的典型事例,对典型主体重点培育,加大支持力度。
(四)质量监管和信用惩戒联动,提升合格证满意率。强化风险监测。加强对带证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纳入年度风险监测计划和监督抽查重要内容,开展“双随机”风险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100%开展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要100%进行依法查处。强化惩戒力度。坚决打击惩戒瞎开、乱开和形式主义问题。每个生产主体至少应有一名内部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开具合格证但农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对于冒用他人信息虚假开具的,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五)展示互动与普法宣传联动,提升合格证知晓率。持续扩大“亮证”覆盖范围,提升“亮证”行动影响力,每年组织开展以“亮出合格证,农产品更安全”为主题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活动,围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合格证制度宣传活动,普及合格证知识,增强合格证意识。大力开展合格证推广应用培训,分级分类对生产基地管理、技术、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合格证使用,试行主体宣传培训要做到全覆盖。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亮点做法,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创新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样板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让消费者知晓并主动查看合格证,推动形成生产者主动开具、消费者主动查看的机制,有力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网格化监管,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做好“合格证+追溯”制度的推动、督促、指导和服务工作。省级抓总体,市级抓分解,县级抓落实,乡镇和村指导督促生产者开好合格证。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完善配套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亮证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等内容,将实施“亮证”行动作为推广普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尽快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启动。
(三)开展系列活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与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电商、物流、市场等平台及各类媒体加强合作,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现场活动。鼓励各地强化交流互动,联合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跨区域“亮证”。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要全面总结“亮证”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协会、市场主体等,共同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快检服务、农产品入市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网络销售产地直销农产品“亮证”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