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9/2023-004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标 题: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农(函)发[2023]6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30日 |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是我市支持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长期政策。近年来,“授信贷”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缓解“贷款难”问题的重要形式,广受养殖场户欢迎。为有效解决“授信贷”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经研究,同意将“授信贷”纳入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时间
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
二、计算公式
“授信贷”贷款贴息计算公式:贴息总额=利息总额/综合利率*2%。
三、提供资料
“授信贷”贷款贴息需提供资料包括:银行“授信贷”正式合同、银行提供证明(写明符合当年度贴息时间客户贷款综合利率、利息总额等信息)、规模养殖场贷款用途承诺书。
四、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政策的普惠性、原则性,对2022年度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申报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请于6月15日前,将2022年度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县级申报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局。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