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中心《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9月13日到17日,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开展了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督导工作。
工作人员深入全市六县(市、区),核查2019-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兑付情况,对省、市补贴资金下达文件、县级农机部门申请结算文件、会计凭证、县级银行拨款明细等资料进行逐项核查。
通过此次核查发现,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体情况良好,2019-2020年使用资金(含超录资金)已经全部足额兑付。资金下达、使用与兑付数额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此次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督导工作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上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实施的一项自查总结,为下一步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持续稳定实施,保护资金安全、保障农民预期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