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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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自评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等12厅局《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通知》(晋农市发〔2022〕1号)要求,省“菜篮子”食品管理联席会议将对全省除太原市外的其余10个市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为做好我市迎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9日下午,全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自评工作会议召开。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敏斌主持会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市2020-2021年度晋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对本次考核内容和各单位责任分工进行解读,市级有关部门围绕各自工作职责交流了工作进展和问题,并对下一步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

考核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主要对各市2020-2021年度“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5个方面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2021年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考核步骤:考核步骤分为五步,分别为自我评价(2022年6月30日前)、部门评审(2022年7月10日前)、实地考核(2022年7月10日-7月30日)、综合评定(2022年8月30日前)、结果反馈。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当前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自评情况、印证材料报送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压实保供责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突发自然灾害中出现的一些地方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受阻给居民“菜篮子”产品供应带来的影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抓好产销衔接,确保产区“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不积压、不受损,销区“菜篮子”产品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严肃考核纪律。开展考核自评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对标对表,认真补齐问题短板。要做好自我评价,完善相关考核材料,制定现场检查预案,做好迎接实地考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