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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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汇报座谈会

发布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6月9日上午,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对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刘彤红、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座谈会上,刘彤红就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体汇报。

刘彤红强调,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推动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牵引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农业领域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建立了包县督导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机制,细化了落实措施,明确了时间进度,确定了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随后,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围绕督导清单,就农业领域专项方案落实情况、行业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市场主体倍增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

市场主体倍增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号工程”,事关发展大局、民生福祉。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市农业农村局立足部门职责,聚焦“三农”领域,全力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在科学分析我市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倍增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及时将新增613家农业企业和5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标任务分季度分解到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到了目标层层明确、任务层层细化、责任层层压实,以“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确保高质量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截止2022年5月底,农业企业净增257家、存量2922家;农民专业合作净增69家、存量5298家。

出台实施方案,创优扶持政策。结合农业市场主体发展实际,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在贷款贴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予以资金支持,引导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发展实力、经济能力和带动能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发展农业、壮大农业。

突出工作重点,壮大龙头企业。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市场主体倍增中的牵引带动作用。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开展了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联合体的评审认定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已新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7家、总量达到13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队伍正在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