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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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晋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75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8-13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赵拥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农民自觉行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疏堵结合,使秸秆综合利用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近年我市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教育。仅2020年,我市市、县两级共印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小册子5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1000余条,制作秸秆综合利用短视频10期,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16次;组织召开了170余名同志参加的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了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械化堆沤有机肥、收贮运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营造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强大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进一步加大对秸秆还田、堆沤等技术优点及关键问题解决方法的宣传,努力使秸秆综合利用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减压减负,使秸秆还田成为群众的自愿行动

近年来,我市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和资金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市级专项奖补资金。从2020年开始,我市在全省首先创设了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财政奖补政策,通过对各县(市、区)上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离田利用率和露天焚烧考核打分,给各县(市、区)予以奖补。2020-2021年,已累计安排市级奖补资金1400万元,协调县级配套2000余万元。二是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该项目实施以来,我市已争取了3个,争取专项资金2383万元。以上两类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和各种主体开展秸秆还田、离田(包括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等)利用、技术创新,构建收贮网络,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等,降低农民秸秆综合利用的成本。三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山西省《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列入补贴目录的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可应补尽补。四是其它项目资金。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还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项目,建设内容中都有支持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的环节,每年可以争取的国家、省、市项目可以覆盖农田30-50万亩。

下一步,现有的奖补政策将继续执行。同时,我们将加大上级各类项目的争取力度,逐步提高支持标准、扩大支持范围,为我市各类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减压减负。

三、关于加强技术创新,提质增效,使秸秆还田成为群众增收的必然选择

我市市、县两级已分别成立了由农业、农机、畜牧、能源、工信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完善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体系。2020年,深入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大户等规模化市场主体130余家,提供技术指导60余次,帮助解决困难20余条;已总结提炼出了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等十大利用模式,编制了《晋城市山区小块地玉米整秆覆盖还田技术》《晋城市农作物秸秆整秆沟埋技术》《晋城市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晋城市农作物秸秆生产大球盖菇技术》等18种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清单。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县技术专家组及我省农业农村系统专家团队的作用,在您建议的秸秆还田后病虫害防治、保墒保苗及寻找适应山区的农机具等方面发力,努力破解制约秸秆综合利用的难点和关键点。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对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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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