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生猪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供应,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室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二十条政策举措》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晋城市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实施办法》,对我市规模养殖场进行贷款贴息。
贴息范围:
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蛋鸡年饲养10000只以上
肉鸡年出栏50000只以上
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的
省定规模养殖场户
重点用于购买饲料、畜禽等方面的流动资金和改造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基础设施资金。
计算方法:
对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银行贷款本金的2%进行贴息。
具体的贴息金额计算公式为
贴息金额=贷款本金×2%×(贴息天数÷365)
工作流程:
(一)准备申报材料。养殖场户提供银行贷款信息证明、其它情况说明(说明贷款用途、贷款人和养殖场户关系等)。
(二)审核公示。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对养殖场户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贴息金额进行核算。随后将贴息养殖场户名单和贴息金额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至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三)汇总核拨。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汇总全市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下拨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