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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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22 发布机构: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委、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现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抓好任务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着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工作方向。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结合乡村发展、建设、治理需求,把人才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年度工作中要专章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推动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上下高效贯通衔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为本地区、本部门人才振兴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年度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对照《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面系统梳理,逐条逐项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具体目标。要细化年度任务、举措办法、工作支撑,制定人才振兴年度专项工作方案,确保人才振兴各项工作路径明确、抓手有力。要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工作阶段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统筹抓好调度指导、综合服务,推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落地见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委农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组织会商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做到既分工明确,又配合高效。各县(市、区)也要强化人才振兴工作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要素保障、督办落实等配套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一环不落、相互支撑,高质量落实。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任务完成。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将加快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列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考核评价指标,以考促干、以考提效。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按季度对人才振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分别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统一报市委农办进行汇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全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附:《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晋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2日


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培养和引进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专项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领域。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办法,解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等事项。

2.建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健全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常态化机制。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持续推动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里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对“无人可选、有人难选”的村,继续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对重点村难点村要成建制选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净化、优化村干部队伍。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支持村干部和农民参加学历教育。

4.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实施,采取在校(在线)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实施“乡村振兴万人计划”,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3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到村工作。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到2023年实现每个村至少有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在岗工作。

5.加快培养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鼓励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工程,省市县三级每年培训不少于3000人,力争五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全覆盖。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等途径,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6.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分类分级开展“三农”部培训。“三农”相关课程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内容,做好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和县级免底培训工作。发挥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网络培训优势,向基层开放共享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基层。

7.健全农村工作干部培养锻炼制度。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县乡任职,多渠道选派优秀干部到农村干事创业。加强对选派到农村基层锻炼干部的培养,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晋升职级或提拔使用。

8.完善乡村人才定向培养制度。支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乡村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专业人才。

9.激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选派专家人才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实施科技博士服务团项目,遴选省内外专业技术人才到市县挂职,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对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及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10.做好乡村人才服务。加强人才驿站、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基地等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

1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谋划推进重点工作,向党委报告工作进展。选优配强市县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和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注重提拔使用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农村工作干部,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市县党政领导班子。

12.创优发展环境。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

二、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宣传各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事迹。每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按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引导乡村人才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奉献乡村的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

三、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

2.加大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县城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在确保乡镇卫生院科室配置合理、服务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在现有县医疗集团编制总量内,人员编制由县医疗集团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调整情况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

3.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实施“乡村振兴万人计划”,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3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到村工作。

4.加快培养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等途径,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5统筹使用县域专业人才。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事业编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各地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设立编制周转池,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或者急需紧缺人才

四、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谋划推进重点工作,向党委报告工作进展。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2.创优发展环境。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加强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注重支持各类乡村人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引导金融机构和工商资本投身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人才回流。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吸引人才留在农村。

3.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宣传各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事迹。每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按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引导乡村人才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奉献乡村的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

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培养和激励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双创基地建设与支持力度。

2创优发展环境。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吸引人才留在农村。

六、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2.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鼓励高校及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3.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育才工程”。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我省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学院(专业)等社会化资源,打造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

4.挖掘培养乡村工匠。加强乡村工匠实用技能人才职业教育,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

5.培养和引进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专项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领域。在高校农业科研领域培养一批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的中青年科研骨干。

6.多元化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深入基层定期开展对口帮扶,落实帮扶人员待遇保障等政策。

7.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把交流10%以上列入对市、县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向乡村教师倾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8.加大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9.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实施,采取在校(在线)学习“送教上门”“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

10.加快培养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通过项目奖补、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社区服务。

11.健全高等教育涉农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加强省属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鼓励省属涉农高校设立乡村振兴学院,加大涉农专业招生支持力度。鼓励设置高素质农民培训学院等,开设家庭农场、土地肥料学等相关课程。引导省属综合性高校拓宽农业传统学科专业边界,增设涉农学科。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建设20个左右省级一流涉农专业,力争10个左右涉农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2.支持发展农业农村职业教育。推动设立农业类高等职业院校,采取校企合作、政府划拨、整合资源等方式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加强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工艺班。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通过单独招生方式报考高职院校。

13.充分发挥各类涉农培训机构作用。支持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办学体系,推动其在乡村人才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支持涉农院校、农村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强对高素质农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才的培养。开展校校联合、校企合作,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就业创业有效衔接。

14.完善乡村人才定向培养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定向培养经营、技术型农村实用人才。支持各级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按规定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乡村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专业人才。

15.推动城镇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完善城市教师定期服务乡村政策措施,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凡晋必下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充分保障其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16.统筹使用县域专业人才。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推广城乡学校共同体、乡村中心校模式。

七、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2.培养和引进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发挥省级重大人才计划牵引作用,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培养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

3.培养和激励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与支持力度。对完成和转化农业农村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或者团队按规定给予奖励和报酬。健全农业农村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办法。

4.发挥好科技特派员作用。完善优化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和扶持激励政策。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就近选派科技特派员,拓展创新创业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科技服务、创业带动和区域特色产业全覆盖。支持科技特派员与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园区等结对帮扶。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充分发挥星创天地等载体作用,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5.依托龙头企业培养乡村人才。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依托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等建设实训基地,依托信息、科技、品牌、资金等优势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基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基层技术推广人才。

八、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快培养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有序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推动所有满足报考条件的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持续实施“三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为受援县培养2至3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乡村儿童关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委会儿童主任等列入当地培训计划。通过项目奖补、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

九、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快培养农村法律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多元解纷平台运用,有序推进在农村五老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山西调解学院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调解水平。巩固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密切联结机制。

十、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培养和引进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办法,解决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科研立项、经费支持、薪酬待遇等事项。

2.建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落实好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和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

3.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4.充分发挥各类涉农培训机构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投入机制,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按规定列入各级预算,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5.创优发展环境。加强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

十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就业创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

2.继续实施“一县一品牌”劳务品牌建设工程。围绕“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地方特色劳务品牌,贯通技能培训、职业能力评价、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等全链条服务,健全技能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打造专业化培训师资队伍,完善品牌标识和标准,加强劳务协作和劳务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到2025年,在全省培育有良好基础或发展潜力的地方特色劳务品牌100个以上。

3.多元化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深化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实行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差异化分类考核。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业科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取酬。

4.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落实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等政策。

5.加大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提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3%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高级岗位在聘人员可不占用高级岗位聘用,连续工作满30年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至高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政策合理核定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由市县财政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

6.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

7.加快培养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完善评价标准。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等途径,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8加快培养农村法律人才队伍。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9充分发挥各类涉农培训机构作用。开展校校联合、校企合作,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就业创业有效衔接。

10完善乡村人才定向培养制度。推动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与公费师范生培养相结合,实行定向培养。

11推动城镇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完善城市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充分保障其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12激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选派专家人才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完善向乡村等基层一线倾斜的职称评聘政策,适当放宽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

13分级分类评价乡村人才。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对基层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草和水利等技术人员等,探索推行以专题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发展规划、试验报告等成果形式视同发表论文。对乡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职称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14做好乡村人才服务。鼓励各地创设扶持政策,解决好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子女入学以及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等问题。

15加大宣传力度。每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按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引导乡村人才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奉献乡村的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

十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大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引导和支持熟悉乡村的各类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实施乡村规划和建设人才培育工程,探索向乡镇派驻乡村规划师,在村组培育“乡村规划明白人”,培育乡村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

2.创优发展环境。加强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注重支持各类乡村人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十三、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2.加大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乡村规划和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培育乡村修路工、水利员、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

十四、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省市县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农业经理人、农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种养加能手及能工巧匠5项专项培训行动,做好高素质女农民培训试点工作,推动培训持证一体、产业就业融合、增效增收同步。加快推进农民教育信息化,充分利用“云上智农”等平台开展在线学习、训后指导和跟踪服务,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到2025年,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55万人,培育农村实用人才72万人。

2.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完善对家庭农场的项目支持、生产指导、质量管理、市场对接等服务,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提高经营者生产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鼓励农民工、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农民合作社聘请农业经理人。做好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加大对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会计、经营管理人员和示范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力争3年内轮训一遍。

3.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批创业创新园区、培训基地、见习基地、孵化实训基地和创客服务平台。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健全乡村企业家培训体系,完善涉农企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和科研专家联系重点乡村企业制度,加强对乡村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

4.挖掘培养乡村工匠。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

5.培养和激励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发现人才、培育人才、凝聚人才。加强特优农业产业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重点建设17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6.多元化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深入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分产业分类型实施培训行动。鼓励市县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发放补贴。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深入基层定期开展对口帮扶,落实帮扶人员待遇保障等政策。

7.加大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引导和支持熟悉乡村的各类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培育改厕专家等专业人员。

8.加快培养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并重的改革方向,依法依规划分农村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责和事业职责,建立健全职责目录清单。加强业务培训,力争3年内轮训一遍。鼓励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工程,省市县三级每年培训不少于3000人,力争五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全覆盖。

9.加快培养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资待遇和职业保障政策,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打造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密切联结机制。

10.支持发展农业农村职业教育。加强省级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专业点建设,开展涉农方向技术技能人才培训。

11.充分发挥各类涉农培训机构作用。支持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办学体系,推动其在乡村人才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支持农村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强对高素质农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才的培养。

12.依托龙头企业培养乡村人才。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依托原料基地、产业园区等建设实训基地,依托信息、科技、品牌、资金等优势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基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基层技术推广人才。

13.激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选派专家人才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遴选省内外专业技术人才到市县挂职,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对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及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14.分级分类评价乡村人才。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探索推行以专题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发展规划、试验报告等成果形式视同发表论文。对乡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职称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15.做好乡村人才服务。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探索建立乡村人才库和需求目录,健全县乡村三级乡村人才管理网络。

16.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注重往一线配备、向一线倾斜。

17.创优发展环境。制定乡村人才振兴规划。加强乡村人才振兴投入保障,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吸引人才留在农村。

18.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宣传各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事迹。每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按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引导乡村人才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奉献乡村的思想观念,积极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

十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育才工程”。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我省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学院(专业)等社会化资源,打造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鼓励晋籍电商企业家返乡投资,搭建青年返乡创业就业农产品电商直播服务平台。开展“千企万播”电商直播培训、“千企万人”在线电商培训。

十六、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挖掘培养乡村工匠。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培养一批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在传统技艺人才聚集地设立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

2.加大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实施“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培育一批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挖掘一批乡土文化能人艺人,培养一批乡村文化带头人。深入开展“送戏下乡一万场”活动。持续选派优秀文化工作者、志愿者到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县级文化单位工作。开展基层文化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非遗人群研修班等培训项目。加强乡村网红推介宣传,实施乡村阅读推广人计划,挖掘推荐乡村文旅能人。

3.推动城镇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完善城市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政策措施,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凡晋必下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充分保障其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十七、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大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乡镇卫生院应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和1名全科医师。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引导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采取派驻、多点执业、开办医生工作室、巡诊等方式,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缴纳医疗责任保险,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由市县财政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

2.推动城镇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完善城市医生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充分保障其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权益。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

3.统筹使用县域专业人才。推进县域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逐步打通乡村卫生人员职业化发展路径。

十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鼓励退役军人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

2.加快培养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通过项目奖补、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引导退役军人参与社区服务。

十九、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加大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力度培养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引导体育系统工作者、体育专业师生、优秀运动员参与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

二十、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2.创优发展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和工商资本投身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人才回流。

二十一、市乡村振兴中心、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持续推动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

2.支持发展农业农村职业教育。加强省级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专业点建设,开展涉农方向技术技能人才培训。

3.创优发展环境。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吸引人才留在农村。

二十二、市委党校、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分类分级开展“三农”部培训。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主体,加强对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团组织书记等乡村干部的培训。省市县三级党校联动,通过远程教育等资源,在县乡设同步课堂,共享优质课源。

二十三、团市委、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做好乡村人才服务。加强青年之家等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

二十四、市妇联、各县(市、区)任务清单

1.做好乡村人才服务。加强妇女之家等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鼓励各地创设扶持政策,解决好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子女入学以及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等问题